国外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有哪些,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国外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有哪些

1、国外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有哪些

国家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具体有: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本市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用地、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和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享受国家和本市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鼓励社会捐资、捐助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第四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收养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本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制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   规划、计划、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机构的设置第七条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办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   (三)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其中床位不得少于30张;收养的老年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四)有与其规模和服务相适应的资金。第八条 申请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者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拟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名称;   (三)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五)固定场所使用或者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六)固定设施平面图或建筑设计平面图;   (七)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八)租用设施的相应担保证明。第九条 申请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在本市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的,应当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外经贸部门审核。第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第十一条 养老服务机构在开业前应当向核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的民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使用新、改、扩建的服务设施的,还应当提供工程验收报告和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文件。第十二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未取得《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服务机构在取得《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者转让。第十三条 养老服务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报原设置审批部门备案,并到注册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 养老服务机构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设置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妥善安置收养的老年人,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并交回执业证书。第三章 服务与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服务标准,为收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教育、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由市民政局拟定,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收养的老年人及其近亲属或者送养单位(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收养服务合同。收养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送养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收养的老年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服务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   (四)服务期限和地点;   (五)送养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被养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何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才体系

3、如何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才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国外是依托企业年金再加上个人储蓄,中国目前是完成了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建立,这一部分是国家养老,今后的发展方向还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要求企业能够大力发挥作用,这方面要国家出政策大力扶持。如果你这个是专业科的论文题目,建议你可以参考一些网站和书籍,完成论文。 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基本保障部分和补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基本保障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决定》强调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明确了以下改革重点: 第一,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目前,我国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是第一支柱,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未来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着力点要逐步转向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是推进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努力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逐步缩小待遇标准上的差距。 第二,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宝贵经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公平性为重点,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第三,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决定》特别提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第五,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一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要健全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留守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思想情感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关爱服务。要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就业扶持等政策。要加快完善农村劳动力输入地的户籍政策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使更多的留守人员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积极解决两地居住问题。二是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重点是要健全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服务体系,落实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权益法律保护,大力营造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残疾人平等享有各种社会权益。三是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针对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在孤儿国家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总体规划与分类保障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长效机制。

国外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有哪些

4、国外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有哪些

国家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具体有: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国外养老保险的几种模式及启示(资料)

5、国外养老保险的几种模式及启示(资料)

资料介绍一、国外养老保险的几种模式提高到r5%左右。第三.缴费基数规 (一)烈美国和日奉为主的“传统定上限为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原则,r 型”养老保险模式限制退休后的过高收人,美国缴纳社- 这种模式强调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会保险费的基数有个上限:工资收人 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承担者:主要超过上限的部分不缴纳保险费,也不 运用社会财力自筹自支,发挥社会组作为养老金的计发基数:随着物价和 织自治自管的作用,国家制定法规,对工资水平的提高,这个上限也是不断 其加以监督并进行宏观调控。它贯彻调整的担者。国家以公共支出的方式向全体 “选择性”原则,强调个人责任给付

2、养老金的管理。美国的养老保公民宴施普遍的社会保障待遇,并把 与收A、交费相联系。险由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的社会保它看作公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这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障署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直接管种模式贯彻“普遍性”原则,范围包括 纪30年代。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完理到每个养老投保人和退休者,企业“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 善,美国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社完全解脱了这方面的负担。社会保障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最主要 会保障体系。目前美国的社会保障由署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实行对每个劳的特是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动者发放社会保障号码的制度.便于的养老保险体制,把各个阶层、各种职 组成.在全国统一实施。记录职工的工资收人和保障费的缴纳业的人都组织和吸引到国家、企业、个 l、养老金的筹集。第一.采取保情况;实行档案记录,按号码设立档案人三结合的养老保险网里。从总体上 险费形式:从1937年超开始在全国统卡,井用计算机储存,记录职工个人的来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基本形式 一办法征收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按历年工资收人情况;按照档案记录和是国家举办的“基本养老金”从1948 雇员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财政部国内养老金分段计算办法计核退休者的年实施,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个人交纳 工资局缴纳。保险费由企业在每月发养老金标准;预测基金收支趋势,最长的所得税,由财政拨给,国家统收统一言凳雾。

国外养老机构如何融资

6、国外养老机构如何融资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许多国家都在想方设法,让老年人“老有所依”。   1965年,法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瑞典、英国等发达国家相继步入这一行列。在欧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人们大多依赖“社会养老”。日本、新加坡等国在汲取西方社会养老优长的基础上,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   概括起来,国外养老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家庭养老。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人提供赡养服务。   ——居家养老。老人居住家中,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服务提供者主要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志愿者等。服务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饮食起居照顾、打扫卫生、代为购物等)、物质支援(提供食物、安装设施等)、心理支持(治病、护理等)、休闲娱乐设施支持等。欧美等发达国家多数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机构养老。老人居住到专门的养老机构,由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互助养老。老人与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照顾。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主要养老方式是老年公寓、“半托制”养老机构、社区互助的居家养老。在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美国养老院的数量在2000年至2009年间下降了近9%。经济衰退已经使新的养老院建设难以得到私人融资。而老人公寓得到发展,条件较好,于是,越来越多的美国老人喜欢住在老年公寓里。一般的老年公寓有多个单元房,只租给55岁以上的老年人。大一些的老年公寓有人管理,也称“退休社区”或“退休之家”,除了租赁房屋外,还提供就餐、清扫房间、交通、社会活动等便利服务。   典型的设施和服务还有:医务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健身房、洗衣房、紧急呼叫系统、外出购物、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公寓内每周放一次电影,还提供两小时免费卫生服务,定时有人上门帮忙,其服务标准不低于四星级宾馆。   除老年公寓外,“半托制”也受到许多老年人的青睐。所谓“半托制”,就是老人白天在养老机构生活,晚上回到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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