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家养老政策有哪些,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我国居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1、我国居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民政部并没有出台关于居家养老方面的具体政策!只是发文说全国居家养老资源不足,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养老难的问题。都是指导性意见,主要看各地政府的推进力度!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扩展资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1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1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参考资料来源:。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2、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传统家庭养老已经不能承担农村老人全部生活的能力。在农村,家庭保障主要是依靠家庭全体成员共同承担风险,家庭保障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储蓄。但是,由于农村居民储蓄的数额低,投资渠道单1,使其难以符合农村储蓄养老的要求。农村的“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家庭赡养1直是最重要的养老方式。但是,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受到了挑战;

2、现行的农村社区养老保障存在许多问题,如建立程序不规范、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保护;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严重等,而且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也导致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甚至可能加剧社会的不平等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难以充分保障我国农村人口的养老要求;

3、商业保险存在着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威胁。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市场养老机制与政府养老机制分别与不同的目标相联系。农村商业养老需求由于受农村社会文化与传统观念、社会经济环境与经济机制、经济发展水平、保险市场价格以及保险人的服务质量的影响,需求受到很大限制。由于市场的缺陷,不能有目的地向农村老龄人口有效倾斜,因而只好通过政府社会性养老保障的转移支付进行收入再分配;

4、从农村养老保障的实践看,民政部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同样存在局限性。第1,这种模式依靠个人缴费,且以自收自支方式推行,缺少政策倾斜,缺少共济性,实际上并不是1个严格的“社会”保险行为;第2,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金的价值有可能贬值,因为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方式是把钱存人银行,仅仅依靠利息是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十8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选题审批表怎么写



4、关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选题审批表怎么写

1、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不容乐观   新中国建立之前,中国农村1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伴随着人口生育率的逐渐降低以及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比率迅速提高。据联合国有关统计标准,在1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1]。作为1个经济不发达的农业人口大国,我国在经济不发达时直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重视。   根据联合国对中国2000~2050年期间老年人口数量变化的估计和预测,我国老年人口将1直处于增长状态,2065年之前这种增长趋势都不会改变。有专家预测,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要经历115年的增长。[2]我国人口老龄化的1个主要特征是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农村不仅是中国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区,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如何使农村老年人口能够顺利养老,拥有足够安度晚年的资金支持,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需要关注与重视的问题,也是成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关注与重视的问题。   

2、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中国是1个有敬老传统的国家,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家庭养老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是老人认为最完美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可见,家庭养老在养老保障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从现实社会和调查材料看,它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劳动力结构和农民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和冲击,其功能正在逐渐退化。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1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1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社会的发展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更是忽视了对农村青年的伦理思想教育,从而使他们的伦理思想道德观念极为淡薄,有不少农村青年根本不懂什么是孝道,更无从谈起如何实施"孝道"。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影响下降,两代人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等方面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矛盾。   (2)国家养老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的发展,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的摆在面前,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势在必行。截至2007年底,全国5171多万农村居民参加了保险,而农村总人口为72750万人,投保人数占全部农村居民的7.1%。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还未到达5%。而城市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在30%左右,远远高于农村,[3]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对老年人经济上支持不足甚至没有支持。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狭窄,基金筹集困难。从国家政策来看,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都是采取自愿投保的原则,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的参保意识淡薄等很多原因导致资金筹集困难也是1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而且国家只给与政策扶持而不是承担出资责任,缺乏对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必须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成为正真的社会保险。政府财政必须成为社会保障基金不足的最终调剂者。   (3)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较低   农村老年人口从事的是家庭农业生产劳动,自我养老的能力随着年龄的增大和身体状况的弱化而逐渐降低。1方面我国人多地少,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较低,更为重要的是,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市场经济带来的竞争和压力,使依靠土地的自我养老能力变得非常脆弱。同时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年龄阶段创造的财产收入基本上都用于子女婚嫁及家庭投资,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赖子女,由于代际之间经济交流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老年人的赡养费用远远低于供养子女的费用。   (4)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严重缺失   当前传统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无论从数量规模上还是质的结构上,都难以适应农村社会的巨大变革。基层福利机构在人均数量上还太薄弱;基层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太差;从服务形式上看,基层所建的老年福利设施,如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功能单1,基本停留在只能提供吃、穿、住等简单服务的原始阶段,有的甚至只是为了应付的"展品"。农村残疾人、"5保户"、孤寡老人由于历史原因不断增加,这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的老人需要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3、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对策和建议   (1)增强家庭自身养老的能力   从历史上看,我国1直采取以"孝文化"为核心、以"家庭"为养老载体的家庭养老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逐渐演变为整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并成为1种决定性因素并发挥着作用。仁德和忠孝思想在《论语》中多处体现,"孝为百行之首"的思想表现在养老过程中就是家庭中子女对老人要以孝悌为中心。[4]因此,从我国养老文化和经济发展趋势上看,未来1个时期内,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依然主要依靠家庭。要做到这1点,应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子女孝道文化。另外,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家庭自身养老的经济支持能力也是1个必要的途径和手段。目前,农村家庭养老的负担很重,而农民收入不高的现实是家庭养老的1个重大阻碍。所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显得尤为重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各种中小型企业,推动小城镇进1步发展,协调发展大中城市,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扩散和辐射功能,从而有效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还要积极发展农村教育,通过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村人口的素质,扩大农民的就业面,为家庭的自我养老创造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   (2)提高政府养老的保障力度   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政府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1种有效的养老保险制度离不开国家或政府的干预,没有国家或政府的干预就不可能存在1种有效的养老保险制度。政府通过引导和支持农村保障体系的建设,以促进社会公平和保持社会稳定。政府对公民的安全和保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政府更应该提高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另外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增强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要让更多的农民意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从而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其次,通过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由于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不可能像城镇居民1样有固定的工作单位能够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另外随着农民进城务工或者因城镇建设土地被征用,使得广大的农民被迫来到城市,这样1来,农民的养老保险就没有了去路。因此,为农民开通养老保险全国统1账户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方便了国家又有利于农民,还降低额管理成本。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时,应该采取逐步推进的原则,在比较富裕的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已经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所以应该在加大政府资金示范效应的同时,加强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别的地区。[5]   (3)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   发展社会化养老和助老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是我国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非常重要的补充途径。通过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农村老年人口教育质量,倡导关爱老年人的农村社区人文关怀范围。例如农村社区养老不仅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物质需要,而且也能提供精神慰藉。通过逐步完善已有的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农村社区开展各种社会工作服务,如社区教育、社区组织动员、农村社区建设等,加大农村社会尊老、爱老、护老社会责任意识教育,促进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以及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环境的改善,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政策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最终使农村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都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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