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养老政策有哪些,中国不应该实行以房养老政策3辩如何提问

十45规划养老政策有哪些



1、十45规划养老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

1、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扮斗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2、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3、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4、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法律依据: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9届中央委员会第5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9届中央委员会第5次全体会议公报》 十45规划中对养老新政策有:

1、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

1、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2、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缺迟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3、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伏缺李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4、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中国不应该实行以房养老政策3辩如何提问



2、中国不应该实行以房养老政策3辩如何提问

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体系



3、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体系

1: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适应的延续数千年的养老服务支持系统。服务提供者主要是由老年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亲朋好友。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服务系统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政府、社会对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该系是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 类型: 1: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2009年由国家民政部、发改委提出,并选择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5个省份进行试点,将在全国正式实施。 定义: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 性质:福利性服务,是政府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最起码保障型服务。 实施: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提供具有适宜技术的基本养老服务。 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2: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政府、社会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和市场性(赢利性)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形式、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具有1定和较高幸福指数的享受服务。 提供者:社会团体、个人和民营与外资机构。 性质:非赢利性机构——非赢利性服务。赢 利 性 机 构——赢利性服务。

家庭养老院的优惠政策



4、家庭养老院的优惠政策

这位知友,私人办养老院国家有优惠政策:第

1、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该《意见》大部分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优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体规定;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光荣院,给予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1次性开办补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第

2、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审批,但要加强监督,根据其设施条件,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敬老院,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1次性接入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和排污等费用、养老院;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其中用水、用电。以河南省为例,介绍如下。第

3、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确保批准用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

4、福利性、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第

5、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 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并建立公示制度。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农村5保人员和城镇“3无”人员,其费用由当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其费用应适当减免。 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5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服务内容: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1次身体。对于1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1些服务项目。

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



5、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

某某某的爷爷奶奶年龄到了80多岁的高龄了,现已买了养老保险已经几十年了。如今国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就是想了解下现在2018年有没有什么老年服务的新政策。下面就由小编为读者进行‘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的相关问题。2018年中国养老服务业5大发展趋势:2017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显著,但同时也面临不少挑战。养老服务领域存在人才供给缺口大、分布不均,服务标准体系不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另外,养老设施和机构的数量分布和服务功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还存在1定差距。2018年,养老服务业在扩充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将呈现5大发展趋势:

1、精准化养老服务将更多依托老年人能力及需求评估

2、全国统1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将逐步建立

3、企业进入市场将更加注重市场细分及专业化服务

4、智慧养老将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5、公益力量将逐渐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2018年养老保险新政策:

1、第1类属于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可1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为183.29元/月,这个补缴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高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841元/月,65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1746元/月。

2、第2类属于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可1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在工作经历方面无限制性要求,但是缴费标准比较高(893.6元/月)年递增5%,按此标准1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的费用为23万元;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1496元/月。

3、第3类属于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人员,可在工龄产生地自愿1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最低缴费标准为427.8元/月,按此标准1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的费用为7.7万元;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5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745元/月,60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809元/月。这3类人都是可以进行养老保险1次性补缴的,但是由于上述方式1次性需缴金额较大,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是难以承受的,1次可以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补缴社保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次性补缴15年;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次性补缴10年,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办理领取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领取手续。现在随着国家进步的发展,国家越来越好。现如今国家老龄化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国家政府会1步1步的改变新政策让民众享福。以上就是‘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的问题进行的相关知识。有相关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你是想知道养老新政策是吧?我来告诉您,具体情况如下: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7大和十7届3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1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2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3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4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3、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4、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6、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7、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8、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9、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

1、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1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

2、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5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

3、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1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

4、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

5、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2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2○○9年9月1日 希望你看了会明白最新的养老政策心里明白点!别忘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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