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养老服务规划基本思路,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十45养老服务规划基本思路



1、十45养老服务规划基本思路

法律分析:第十4个5年规划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4个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4十5章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第3节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



2、十45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4个5年规划和2〇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45.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局胡统

1、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全国统1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46.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桐洞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局腊枯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47.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3、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25年,上海将:

A B C解析:本题考查政治常识。A、B、C3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25年,上海将全面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城市,持续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深化“90—7—3”养老服务格局,建成方便可及、服务专业、功能复合、覆盖城乡、层次多元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成不少于17.8万张养老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小于60%,且包含至少1.5万张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床位;全市每千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街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总量力争达到50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供应能力达到25万客/日左右,建成100家乡村长者照护之家。D项内容不属于《规划》中提及的到2025年目标。故正确答案为ABC。



4、《十45国家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不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

A解析:健康维护老年期是疾病多发期,健康维护是老年人最为关注和渴望满足的需求。老年人需要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获得适宜的生活照顾,并得到康复服务。根据题干“积极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不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可知满足的是老年人健康维护的需要,故选A。社会参与老年人需要通过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特别是深度参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来表达意愿,维护权益,发挥作用。因此,社会参与是老年人的重要需求。就业休闲许多到了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继续工作的愿望和需求,也有老年人期待不再劳作,享受晚年生活,因此丰富日常生活成为他们的新需求。居家安全老年人需要安全宜居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 知识点:4.1.3老年人的需要。



5、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25年,上海将:

A B C。



6、海口市个体经营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保障个体经营者在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 个体经营者的养老保险实行权利与义务相统

1、给付与缴费相结合的原则。第3条 在本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并从事正常经营的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雇主”),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体经营者雇用的临时工(以下简称“雇员”)也列入本办法范围。临时工是指雇用期为1个月以上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并取得劳动报酬的。第4条 从事个体经营的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雇主与雇员已参加海南省职工、国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险的,不再适用于本办法。第2章 养老保险费征缴第5条 雇主与雇员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参照《海南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计提基数暂按本市合同制工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不同档次换算绝对数,每月根据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效益按下列3个档次确定缴纳数额:基本养老保险费27元、36元、45元,其中个人储蓄保险费为3元、5元、7元。   养老保险费率的调整,参照《海南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办理。第6条 雇主应为雇员缴纳其基本养老保险费,雇员个人储蓄保险费由雇员本人承担;雇主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保险费均由雇主本人承担。第7条 个体运输户、出租车司机的养老保险费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1征缴,在缴纳车辆管理费的同时1并缴交。其他雇主和雇员的养老保险费统1到市社会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缴交。市工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助市社会保障机构做好征缴工作。第8条 雇主和雇员的养老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障机构统1管理和支付。市社会保障机构为每个雇主和雇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帐户和个人帐户,并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CB11643-89)进行管理,发给《海南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详细记载养老保险费缴纳、支付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以便雇主雇员随时查询、核对。第9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所征缴的养老保险费转入市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个体经营者养老基金帐户”,同时移交缴费记录。市社会保障局依据转入的养老保险基金和记录分别登记造册存档,作为给付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第3章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第十条 雇主与雇员被聘用(招用)为企业职工或国家公务员,并参加企业职工、国家公务员养老保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从事个体劳动期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年限可合并计算。第十1条 雇主与雇员迁离本市的,由市社会保障机构将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保险费累计金额(含利息),转入本人迁移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按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的办法办理。也可由本市社会保障机构代管,在雇主或雇员符合养老条件时发给本人。第十2条 雇主与雇员获准出境定居或未达到养老条件时死亡的,其本人所缴纳的个人储蓄保险费累计金额(含利息)发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第4章 养老条件与待遇标准第十3条 雇主与雇员的养老条件,参照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1般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凡符合养老条件的,须向市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办理养老手续,从办理养老手续次月起,由市社会保障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年金,直至去世为止。第十4条 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第1部分以本人退休时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第2部分以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第十5条 凡缴纳养老保险费未满十年的,其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保险费累计金额(含利息)1次性发给本人。   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十年以上者,按下列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1)凡缴费满十5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的第1部分按照本人退休时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计发;缴费满十年不满十5年的按25%计发。   (2)基本养老金第2部分根据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工资多少,按以下标准计发:   缴费满十5年以上者,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   缴费满十年不满十5年者,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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