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怎样管理,家政养老服务业社会绩效评价报告怎么写
1、养老院怎样管理
1、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亟待繁荣。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为老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的准则和依据。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事关行业健康发展和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长远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面,进1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紧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市场规范,促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2、总体要求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研究编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强标准研究、制修订和宣传贯彻,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在全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和普遍实施。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发挥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2。坚持突出重点。要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为重点,着眼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制定,优先制定和实施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监管和等级评定、养老服务安全管理等标准。3。坚持市场导向。要密切与市场的联系、体现行业特点,及时反映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增强标准的市场适用性,更好地为养老服务业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在标准需求、投入、制定和应用中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联盟标准。4。坚持注重实效。坚持标准实施与规范市场行为相结合,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老年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价,不断总结推广实施标准的方法经验。要将创建产品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作为衡量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引导养老服务业向标准化、优质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3、保障措施(1)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要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研究力量,建立统筹协调、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的标准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和发布程序,以及公开透明、协调1致的管理体制。要进1步加强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建设,提高其标准化工作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鼓励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养老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工作,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携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1步做好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按照由试点到示范的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争取通过两至3年的时间,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1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试点示范机构,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总结和推广试点的典型经验,逐步形成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优质发展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养老服务业的规模和效益。(3)加强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培养行业组织、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骨干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使其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重点培养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积极组织1批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和研究团队,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探索建立标准化信息共享及服务机制,搭建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及工作平台,为各级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以及利益相关方提供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的渠道,提升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家政养老服务业社会绩效评价报告怎么写
这个没有范文 应该是根据开展了家政养老服务后对社会的影响,带来的社会绩效是什么。 主要是说明企业和社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要写明。
3、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
某某某的爷爷奶奶年龄到了80多岁的高龄了,现已买了养老保险已经几十年了。如今国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就是想了解下现在2018年有没有什么老年服务的新政策。下面就由小编为读者进行‘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的相关问题。2018年中国养老服务业5大发展趋势:2017年,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显著,但同时也面临不少挑战。养老服务领域存在人才供给缺口大、分布不均,服务标准体系不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另外,养老设施和机构的数量分布和服务功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还存在1定差距。2018年,养老服务业在扩充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将呈现5大发展趋势:
1、精准化养老服务将更多依托老年人能力及需求评估
2、全国统1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将逐步建立
3、企业进入市场将更加注重市场细分及专业化服务
4、智慧养老将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5、公益力量将逐渐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2018年养老保险新政策:
1、第1类属于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可1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为183.29元/月,这个补缴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高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841元/月,65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1746元/月。
2、第2类属于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可1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在工作经历方面无限制性要求,但是缴费标准比较高(893.6元/月)年递增5%,按此标准1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的费用为23万元;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1496元/月。
3、第3类属于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人员,可在工龄产生地自愿1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最低缴费标准为427.8元/月,按此标准1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的费用为7.7万元;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5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745元/月,60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809元/月。这3类人都是可以进行养老保险1次性补缴的,但是由于上述方式1次性需缴金额较大,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是难以承受的,1次可以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补缴社保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次性补缴15年;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次性补缴10年,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办理领取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领取手续。现在随着国家进步的发展,国家越来越好。现如今国家老龄化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国家政府会1步1步的改变新政策让民众享福。以上就是‘2018年养老服务新政策’的问题进行的相关知识。有相关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4、财政如何支持高成长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各地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财税扶持工具,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 江苏: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 随着江苏省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江苏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和扶持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江苏省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1是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及其下设联合办公室的成员组成、工作职责等做了部分调整;2是将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及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列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象;3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扶持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适度安排项目补贴和奖励,试点有偿资助方式等;4是引导资金项目按地区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根据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标及近年来引导资金扶持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市、县(市)、省直单位项目申报个数,其中县(市)级项目个数须占到1定比例;5是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库制度,力求项目评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青岛:出台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在居家养老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原来的市内4区扩大到全市城乡。对本市半失能和失能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45小时和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场所、人员、设施、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奖补,通过行业培育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社区养老方面。将社区养老机构1次性建设奖励调整为按照服务量和服务效果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着力提高社区养老的服务质量和吸引力。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为老服务,对利用现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规模化休闲娱乐、送餐助餐、康复照料等服务给予适当奖补。 在机构养老方面。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将政府和社会力量以建设、租赁等形式兴建养老机构,财政补助标准统1提高到每张床位最高1.2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同时,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失能老人每月300元,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水平,从而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另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财政补贴的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重庆:力推养老服务业助老年人“体面养老” 1是建设施。2009年以来投入5.7亿元,改造市级福利机构,建成1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629所农村敬老院、45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养老机构达到1376所,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22张。 2是提标准。在全国率先统1城市“3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并建立和农村5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去年城市“3无”人员、农村5保月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415元、270元。 3是育队伍。每年安排专项实施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和敬老院长轮训,已有3000余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资格。去年安排专项850万元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4是扶民办。从去年起,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按床位分别给予每张4000元、1000元1次性建设补贴,去年发放建设补贴资金1485.6万元。 浙江杭州:财政助推广告园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 杭州被列为国家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在2012-2014年期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广告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广告园区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杭州市局重点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等方面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1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广告产业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广告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1步规范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监管。 2是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申报试点项目13项,项目计划总投资3.89亿元,实际已投资1.48亿元,申请中央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项目内容涉及园区形象策划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 3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为进1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杭州市财政局已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力求运用评价结果进1步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加快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 安徽蚌埠:3项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财政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1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1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8项措施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资金2.9亿元,兑现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推进湖上升明月、花鼓灯嘉年华等重点项目建设。 2是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市财政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财政贴息、补费、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2012年支持66户企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出口订单等质押贷款3.8亿元,有力解决了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3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顺利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市1465户企业按时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经统计,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后11-12月份缴纳新的增值税1020万元,总体税负下降33%。抢抓蚌埠成为国家级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有利机遇,争取到中央财政1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会同商务部门日前确定了10户企业为第1批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枣庄: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 枣庄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努力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1是支持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2012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7%,用于“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媒体宣传、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投放等相关费用,叫响“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公园”等旅游名片。安排文化产业示范园和运河文化培训基地建设等2亿元,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动漫设计、影视制作等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2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财政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下达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00万元,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85万元,对23家区(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的21.7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安排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500万元,帮助降低业务风险,调动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和贷款积极性。拨付银行业发展贡献奖励300万元。 3是引导服务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按GDP的万分之1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2年,引导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利用这项资金,对微山湖古镇建设等22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扶持,银海医药物流、国际机床市场、服务外包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凸显,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43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2013年,市级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7%。 4是鼓励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鼓励资源型企业向服务业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生产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给予认真落实兑现。 5是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建设,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万元,扶持农家店、捷利尔肥业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抓住上级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工程的机遇,争取到3年的政策享受期,每年可获补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放心粮油粮品示范店”创建。市级财政对全市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完善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广东广州:“营改增”试点促进部分现代服务业细化分工优化产业结构 1是拓宽了试点纳税人的市场发展空间。服务承受方可取得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打通连接
2、3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全市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达4.87万户,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降低了负担,“营改增”后有效促进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物流辅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2是有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外包发展。购买试点范围内的外包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促进企业服务外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即在试点后扩大了信息系统、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领域的购买外包服务。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购买的“营改增”试点服务主要集中在鉴证咨询、广告和信息技术行业,其进项税额分别占“营改增”进项税额33%、35%和18%。 3是促进企业分工细化。随着试点改革深入,预计2013年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将达6,500万元。“营改增”将进1步推动相关产业之间更为广泛的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 浙江天台:倾力支持服务业发展 1是加强资金统筹。县财政每年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350万元,并决定今后根据实际逐步增加,重点用于兑现服务业政策并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2012年向上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2是突出重点培育。突出现代物流运输业、金融业、商贸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业,着力提升企业规模档次、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大型连锁超市、购物中心等服务行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2年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被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3是强化激励手段。对新设立或新建的达到1定规模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在项目审核、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引进国家鼓励类发展,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业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4是优化扶持环境。简化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事项,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鼓励支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发挥服务、监督、协调的桥梁作用。加强各类服务业人才,尤其是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浙江乐清:“4大建设”助推服务业跨越发展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持续发展,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进1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3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并要求逐年予以增加。 1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温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建的温州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投资额3%的补助。 2是支持服务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对新进驻、新设立,正常运行满2年且成效明显的省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科技研发机构、检测机构、行业服务认证机构等公共创新平台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公共检验检测机构,给予20万元补助;对取得与国际知名检验机构互认的公共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 3是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首次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以上标准起草制订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10万元、4万元。对制定联盟标准并有效实施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专利有效期内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转化为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4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激励机制建设。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农村现代商贸服务示范村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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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级广告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新疆石河子市: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 为了进1步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区内外的资金、品牌、技术、人才向服务业集聚,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近日,石河子市出台了《石河子市发展服务业优惠政策(试行)》。根据该优惠政策,来石投资的金融业、总部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服务业、会展业、酒店及餐饮业、旅游业、服务外包业等都将获益。 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实行更大的财税优惠,加大税收反哺力度,根据服务行业不同、投资规模的不同,从经营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用部分,按照不同年限每年给予1定比例的财政奖励。对创建评定为不同等级的企业,市财政还将根据等级分别给予1次性奖励。对根据规定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建设面积标准并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企业,给予返还收费50%的优惠。实行更加灵活的土地使用政策,最大限度地为发展服务业提供建设用地保障服务业用地。
5、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以及相关保障激励、监督管理等活动。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相统筹,旅居相适宜,具有现代化海滨城市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第4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和奖励; (3)根据职责权限,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4)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5)完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6)制定、公布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7)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 (8)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9)对养老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当地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 (十)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事业与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1)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依法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 (十2)其他相关工作。第5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力度,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 (1)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2)对进入本市养老机构工作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者入职补贴; (3)定期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支持推荐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 (4)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护士、康复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注册考核的,其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养老服务组织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6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培训考评、管理监督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护理、健康管理等老年健康工作。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大数据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协会、慈善组织等群团组织,依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7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养老服务工作; (2)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引导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