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养老谁提出的?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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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助养老谁提出的?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2012年国务院明确提出的要在农村探索并推行的1种新型养老模式,其意涵主要表达为:在党和政府领导和扶持之下,扎根于农村传统的非正式互助网络,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等多元组织力量,将以居住在自己家中的(准)老年人为主的各类农村人力资源有序组织动员起来作为主要行动力量,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资金互助、服务互助、文化互助的新型社会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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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培育居家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1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第3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第4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第5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第6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第7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第8条 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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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孝亲敬老养老互助服务中心 怎么翻译
如果直译不好翻译,因为包含了孝敬父母,尊重老年人,服务中心,而又不是1个养老院,所以改为意译 翻译出来它是为老年人服务的意思即可,不然的话,又拖沓,外国人又不容易理解 可以译为 mutual aid home for old people,这样翻译的话,偏向养老院的意思 mutual aid and service center for old people and elderly parents 这样偏向服务中心 请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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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为互助养老?
互助养老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或者村镇为单位,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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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互助式养老的意思?
互助式养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在养老上的互相帮助,既可以是青年人对老年人,也可以是老年人之间,特别是低龄老人对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对失能老人。在西方国家,“互助式养老”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实践。如美国的“国会山村”,让老年居民通过互助服务,基本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只有在遇到复杂问题时才需要找专业人员解决。德国的“多代屋”项目,则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用住房,让老人与不同年龄的人生活在1起。老人不仅能得到陪伴与照顾,还能通过与年轻人沟通传授人生经验,帮助年轻人照顾幼儿等方式满足“被需要感”。而瑞士的“时间银行”项目,则是让低龄老人、健康老人通过帮助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积攒服务时间,供自己以后有需要时使用。在国内,“互助式养老”也有比较成熟的实践。如河北、山东、江苏等多个地方,改造闲置房屋,建立供老人集中居住的“互助幸福院”;在孤寡或空巢老人家庭建立“互助养老点”;组织社区老人成立“互助小组”,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互助式养老”看似群众之间的自发行为,但更重要的是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作用。相关组织的成立、长效机制的形成、各种资源的整合、活动场所的设置、服务标准的确立、个体纠纷的解决,哪1件都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主导和协调。可以说,“互助式养老”是对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如何多动脑筋、多措并举、多元融合,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休戚相关的养老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互助式养老”模式怎么来的?许多老年人不愿进养老院,不仅觉得养老院的人情味不够浓,也有不愿让儿女背负“不孝”骂名的顾虑。大多数老年人依然选择居家养老这1基本、传统的养老方式。然而,居家养老也有许多弊端:儿女白天上班不在家,老人大部分时间处于无人照顾的孤独状态。不少老年人为自己的晚年生活谋求新的出路,自发地形成了符合自己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互助式养老。老年人互帮互助不仅能让儿女工作更安心,也给社会减轻很大负担。互助式养老,与其说是被人口老龄化“逼”出来的,不如说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必然,是这个特殊时期所特有的产物。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联系变得越来越便捷,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较为稳定的朋友圈,更容易在养老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同时,儿女和老人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年轻人生活节奏快,属于奋斗型,而老人退休后是慢生活,属于享受型,相比之下,老人们更愿意跟有着相同爱好的老伙伴在1起共度晚年。不过,益养老智慧养老平台小编也提醒,抱团养老也要注意,他建议为这些互助养老的群体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让互助养老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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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何为互助养老?
互助养老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或者村镇为单位,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老年人集体居住为基本方式,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助互助的养老模式。 互助养老作为1种互助共济的养老思想和实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儒家的大同思想中提到“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出入相有,守望互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认为,“老年人最懂得老年人,他们之间的心理距离最短,最易接受对方的帮助,最可能在互助中体现关爱,收获幸福”,互助养老作为社区和农村养老的补充,必将成为未来“中国式养老”的1大特色。 当前,我国大致有4类活跃的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主要是肥乡互助幸福院模式及其翻版;在城市,根据组织和管理方式大致可以分为结对组圈式、据点活动式和时间银行式3种。这4种形式中,“肥乡模式”的推广程度最为成功,城市中养老服务体系更为多远发达,同时,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使得互助和自组织的难度更大。 河北省肥乡县所推行的互助养老模式,通过“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文化、设施等各种公共服务资源、集中解决老年人的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做到“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作为家庭和社会养老的有益补充和全新的养老模式,充分体现了普通居民间相互帮扶与慰藉的互助特色,实现了低成本的农村互助养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朱传1认为,这种模式丰富了老人相互间的友情和精神世界,老人们在服务过程中学习到护理他人的知识同时也有利于自身,也增强了老年人的独立生活意识。“互助友爱”是老人们互助的基本守则。 尽管互助养老在缓解养老压力方面形式新颖,成效显著,仍面临很多现实困境。 首先,互助养老依然受到中国传统孝道观念的影响。肥乡幸福院建立初期,就面临着“没人住”的苦恼,与入住养老机构类似,这种形式让老人及儿女觉得心理不适。 其次,服务无法满足需求,面临的问题有:1.床位少,服务接纳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数量日益增长的孤寡空巢老人的需求。2.服务内容与项目不全面,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都不健全。3.互助养老机构中,专业老年社会工作缺位,缺乏对入住老人在适应等方面的专业指导。4.入住对象受限,需要满足的要求较多,1些机构将失能老人拒之门外。 最后,缺乏稳定的资金注入。河北“肥乡模式”的幸福院的资金来源包括:村集体投入、有限的政府运行补贴、捐助等社会投入。在政策扶持上,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支持政策,没有稳定的财政供给渠道。而且村集体与捐赠投入在我国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和不稳定性,资金链断裂风险大。相关调研表示,“缺少资金“将是幸福院运行的最主要困难。 因此,人们需要转变观念,互助养老机构需要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政府应该完善政策并帮助筹集资金,才能够促进互助养老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