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的定义和功能特点?
根据国家规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单位自愿组织、自发开展的提供生活照料等便利条件给老年人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其主要特点是:一是非营利性;二是基于互惠原则运作;三是注重人情味和社会化管理的特点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是国家倡导的一种新型的居家式、社区型的老年人关爱与照顾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老年人的护理工作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在保障老人的基本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社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农村互助合作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一)为农民、城镇居民提供养老保险;(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等。
根据《社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以居家为基础的社区护理、家庭照顾等形式的老年人关爱活动。”因此,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以及其他相关生活帮助的一种组织形态或方式;同时它也具有一定的职能性特征:
1 对有特殊困难或者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进行日常生活照护工作(如饮食起居卫生)
2 向需要赡养的人员支付赡养费
3 参与老年人健康管理
4 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5 发挥示范作用
6 提高居民自我保护能力
7 加强与政府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
8 维护老年集体财产
9 促进邻里关系和谐等等。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由村民自发组织起来,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健等社会福利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其主要特点是以自愿为基础建立起来;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需求以及疾病预防与治疗工作等等。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的意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由农民自发组建的、以提供居家照料等社会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团体。其主要特点是:一是依托乡村集体经济资源;二是依靠村民自治机制建立管理体制;三是注重培育文明乡风村貌和社会公德意识。
根据国家规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以自愿、自发原则组织起来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及社区生活等全方位服务的社会福利性非营利法人。其主要职责是:一是开展对高龄老人进行全面照顾;二是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到老年工作中来,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老龄化问题;三是对于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特别关心与帮助等等。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农民合作社或企业联合起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服务平台。其主要特征是:一是以社区为基础;二是注重人本关怀与社会参与性发展相结合;三是以居家为主要形式;四是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等。 Answer 这是一段关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构定义及功能的特点的回答
根据《社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渔场和其他自然资源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组织起来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而“农村合作社应当是具有独立财产权的社团形式;成员享有民主管理的权利并有义务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险以及交纳会费等费用;经营收入用于补充农业生产资料投资与积累或再分配给社员以获取收益等等方面有所规定。因此,在农村中建立一个农村合作社是非常有必要且有益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