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1、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 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具体如下:

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3、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4、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5、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6、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7、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8、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摄影扩印等服务。扩展资料:生活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一般纳税人:邮政服务税率9%; 电信服务分为基础电信服务税率9%,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现代服务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税率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3%,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9%;生活服务包含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饭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等税率6%。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活性服务业 。

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2、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都能享受 1.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2016年5月1日起,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2016年5月1日起,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5.2016年5月1日起,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6.2016年5月1日起,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2016年5月1日起,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降税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增值税小微: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黑龙江省个人办托老所政策补贴2016

3、黑龙江省个人办托老所政策补贴2016

服务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4、服务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1.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2016年5月1日起,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2016年5月1日起,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5.2016年5月1日起,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6.2016年5月1日起,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2016年5月1日起,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拓展资料:广西区内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J公司销售建材,

1、2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3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2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确定其销售额,以判断其是否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分析: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养老服务业享受税收优惠项目有哪些

5、养老服务业享受税收优惠项目有哪些

展开全部 在逐步迈进老龄化社会的今天,我国的养老服务行业逐渐形成规模,养老机构越来越多。在社会关注的同时,我国也出台了养老服务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8号)第二条的规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引导作用,对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营改增后,国家也及时更改了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中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报送资料一般为: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养老院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等等。 具体以各省市的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规定为准。

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2020

6、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2020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这四项服务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比例,由10%提高至15%。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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