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什么?

自然资源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1、自然资源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需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12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根据《指导意见》,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需配套建养老服务设施。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编制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应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有机更新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保证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非营利。

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什么?



2、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什么?

养老服务设施包括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院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包括什么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设有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或单项服务设施和上门服务项目。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为社区中失能失智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自理困难的高。

新建小区每百户 须配套30平方米以上养老设施



3、新建小区每百户 须配套30平方米以上养老设施

本报讯居家养老能享受啥服务?机构养老有啥标准?医养结合将如何规划?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人均不少于0.2平方米 根据《条例》,我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按照人均用地须不少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100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腾退、。

惠州发文,新建住宅需配建养老设施,不得安排在地下



4、惠州发文,新建住宅需配建养老设施,不得安排在地下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惠州市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共十9条,全文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验收和移交、使用和管理4方面内容。 办法要求, 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且最低套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小型住宅开发项目可在相邻附近区域适当集中配置。 已建成城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所在县、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且最低套内面积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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