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家养老三种新模式有哪些,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建议?

广州居家养老3种新模式有哪些



1、广州居家养老3种新模式有哪些

广州推广网格式养老 试点提供“喘息服务” 昨日下午,广州市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十25”末期以及广州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示范点工作重点。 广州将全面推广居家养老3种新模式,即医养结合、引进社会化运作以及加大政府购买。同时,首次提出为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包括为失能半失能长者提供临托服务,为其家人提供专业照料指导,为老人及其家人提供心理和实质性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福利处负责人介绍,广州市于2005年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07年起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和发展,“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正逐步成型,全市共建有153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46个居家养老服务部、1460个星光老年之家、1113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24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20个日间托老服务机构、32所老年大学,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康乐、康复保健、心理慰藉、紧急援助等养老服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面向全市推广3种新模式,分别为医养结合、引进社会化运作以及加大政府购买。她说:“我们不强求哪个社区用哪1种模式,我们希望社区依照自身情况综合运用,只要是有利于居家养老发展的,我们鼓励创新。”她特别指出,随着广州市社区网格化工作的铺开和深入,网格式养老服务在越秀区等地已有成功经验,将更快地覆盖到全市各个社区。 失能老人享“喘息服务” 在昨日的通报会上,广州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为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喘息服务”。该服务在京沪等地已开展试点。而在广州,将依靠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为失能半失能长者提供临托服务,为其家人提供专业照料指导,为老人及其家人提供心理和实质性支持。 “‘喘息服务’顾名思义,就是让患病、失能等老人及其家人,有机会喘口气。”这位负责人解释,在“421家庭”越来越普及的情况下,“喘息服务”变得尤其重要。她指出,全国各地都不时有长年患病长者遭家人遗弃的新闻见诸报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失能半失能长者及其家庭在社区当中没有得到强而有效的支持。据粗略估算,目前广州市有25万~40万失能失智老人。 “家中老人生病了,有人给你专业医疗建议,有人教你专业护理知识,在你实在累得不行的时候,有临托、日托暂时照顾老人,或者有义工来帮你暂时看护。如果病情严重,你认为难以面对,我们的社工会给你心理的支持。”这位负责人如此描绘实现“喘息服务”之后,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获得的具体支持。 明年制定政府购买目录 广州市民政局福利处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广州市有意加大政府购买为老服务的力度,扩大受惠面。最快明年,广州市民政局将联合市财政局等单位,制定广州市购买为老服务目录,并且在现有的分散评估机制上,建立严格的第3方监督评估机制。 这位负责人还特别指出,除严格的准入制度之外,还将对承接服务的运营主体进行全方位评估考核,建立退出机制,推动市场服务优胜劣汰进程。 数据 截至去年底,广州老年人口已达133.04万,占户籍人口的16%,比全国同期水平(14.9%)高出1.1个百分点。预计老年人口还将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 居家养老3种新模式 1.社区医养结合 该模式主要是整合社区养老与基层医疗卫生在场地、人力、服务等方面的资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无缝对接,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预约诊疗、转诊转介、预防保健、上门诊视、家庭病床、健康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个别位于中心城区但利用率不高、竞争力不强的医院将引导其转型为老年养护院、护理院,面向失能老人、医院转介的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 2.引进社会化运作 鼓励支持各区(县级市)、街镇引入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提供。 今后,将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更多医疗卫生、护理康复、社会工作、养老机构等专业机构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将利用好毗邻港澳和CEPA政策的优势,引入港澳台养老服务先进经验、资金、服务机构等,拓展和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购买项目主要为民政兜底。这位负责人在通报会上明确,将适时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将社区医疗服务、邻里互助养老等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今后,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将引入市场机制,拓展自费服务,让有支付能力的老人享受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此外,还将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市、区两级50%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建议?



2、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建议?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2009年以花园社区为例,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073人,占社区总人口的21。63%,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为182人,占社区老年总人口的16。96%。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在家庭养老、照顾功能日益削弱的趋势下,解决好社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和精神文化需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  

1、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社会服务力量为依靠,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的1种新的服务形式。它是介于家庭照顾和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1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年人照顾方式;由专职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老年人。  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结构主要包括:(1)老年人家政服务。有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到老人家中提供各种家政服务,如家庭清洁、料理家务、帮助购物、维护维修等。(2)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  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免费量血压,进行心理咨询及疏导、开展养身保健知识讲座等方面的服务。(3)老年人应急救援服务。为有需要的独居、有突发疾病的老年人安装“1键通”电话,利用96345市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及时发现并紧急处理老人遭遇的各种疾病和意外生活事故。  (4) 老年人文化教育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人提供文体教育、法律咨询、社交与日常生活辅助于1体的服务场所,满足老年人对文体保健、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2、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11月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全市社区居家养老院服务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社区经过1阶段工作摸索,已经初步形成了1套较为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体系。  花园社区根据本社区实际,在2009年成立了与活动室兼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有多功能老年活动室、阅览室、室内外健身路径、休息室等供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形成了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健康保健、文化娱乐、以及法律维权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  花园社区是1个建于80年代的老社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  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社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利用原老年活动室,成立了兼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在1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功能的拓展。工作的机构尚未形成1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首先,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其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第3,基础设施较差,配备也比较单1。  (2)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  现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

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社区建有多支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因缺乏经验,不能充分、长效发挥助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1,社区专职、志愿者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第2,上述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第3,专业化的服务项目较少,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难以开展。  (3)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  从目前的情况看,花园社区虽然依靠上级部门的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1系列服务,但是因管理资金来源有限,社区又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继续注入资金,使为1部分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起到了1定作用。  得1些后续服务受到制约。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1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  (4)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  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1步认同和了解。  1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时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完善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1)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的设施建设,使老年人有1个充分的心情宣泄、情感疏通之所。加强社区多功能活动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老年人每天都能开展舞蹈、歌咏、戏曲、乒乓等文体活动。  根据调查,对于小区老年人关注的健康状况,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开展保健康复、常见病预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讲座。  (2)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本社区现有4名专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全部从小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熟悉辖区内的老年人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社区仍需加强对专职服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成立1支专业、敬业的为老服务队伍,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形式的需求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中来,完善对志愿者的意愿及服务特长与其希望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信息的登记,以方便对志愿者进行分类,拓展邻里互助式志愿者服务,使志愿者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专长,提高服务效率。  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类服务,并得到较好效果。  (3)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服务购买意识  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  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投入,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和社会提供的服务。鼓励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自费购买较高层次的服务,这样既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又满足了社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4)改变居家养老的观念,促进市场化运作  加大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宣传,使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转换思维,改变养老的观念。  企业也应关注日益庞大的“夕阳红”这个经济产业,多渠道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各类服务需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发展什么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



3、发展什么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

您好,国家养老政策的变化有哪些?

1、政府加强托底保障,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市县福利机构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兜底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并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置,建立起风险分担和防范机制,提升老人和养老机构应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长照补贴政策,引入第3方制定长照对象评估标准、并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监督。

2、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门槛,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3、积极回应社会养老需求,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主要发展方向。按就近方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要求,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加大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体娱乐、衣食餐饮等设施配套力度,为社区居家养老创造必要条件。支持乡镇5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增强护理功能;依托农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日间照料机构、托老所、老年活动站。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

4、坚持供给需求协同推进,培育养老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产品,促进老年群体消费,实现供需两端有效衔接。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机构融合型、社区嵌入型、居家监护型等多种方式发展,满足老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需求。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养老信息和资源互联互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同时大力发展心理疏导、金融理财、法律咨询、生活援助、社会参与等专业化精神慰藉服务。加强老年优待保障力度,建立高龄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让老人择优选择服务。

5、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与促进城市就业、农村脱贫工作相结合,开展常态化的养老护理人员在职专业培训,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业。建立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

6、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制定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绩效评估标准体系,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监督抽查等手段,提高养老服务业层次。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产权制度,放开定价机制,促进要素市场公平竞争,实现优化重组,提高养老服务产品质量。加强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统计,建立不同年龄段的老龄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管理决策、政策研究、公众信息查询提供支持。 国家制定养老政策是为了社会更好的发展,是为了保障老年的生活。由于,社会养老问题逐渐成为影响了我们国家发展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改善我们的养老问题。不过每年的养老政策的制定是不1样的。国家养老政策是根据老年人口的问题所采取的政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3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居家养老签约服务协议书



4、居家养老签约服务协议书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腾飞网络库 联系住址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居家养老的文件精神,经过甲、乙、丙3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居家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1、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项目的服务: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1般照料和陪护等服务。配餐服务进行实时服务,其他服务项目实行按需服务,甲方指定服务商每周集中上门服务1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疾病防治、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专(兼)职护理服务人员每月携带智能化设备巡视老人1次,为老人监测基本健康状况,并通过互联网3

3、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如何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服务?



5、如何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服务?

2015年5月1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居家养老服务要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家老人社会化服务需求。同年,市民政局下发《北京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3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提出到2016年全市将建成208所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截至去年年底,已建成的养老照料中心已覆盖全市所有街道。覆盖全市的养老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精神关怀、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以及其他拓展服务等十类上门服务。社区养老机构建立老年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实地走访,掌握老年人志愿服务需求。按照“志愿者组织(团队)+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家庭”的模式开展服务。3年来,全市共扶持养老照料中心建设项目256个。同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也成为打造居家养老“总服务台”。按照“设施政府无偿提供、运营商低偿运营”思路,委托社会力量开展连锁化运营,驿站为老年人提供周边、身边、床边能够享受到的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服务功能。2016年至2017年,全市计划建设350个驿站,截至8月底,已开业运营226个。

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6、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1条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助家庭,为6十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虚拟养老院等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第4条 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助餐、助浴、助行、家庭保洁、代购代缴等生活照料服务;   (2)健康体检、医疗康复、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和家庭护理服务;   (3)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服务;   (4)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第5条 居家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下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1)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在本市退休的老年人定期免费体检;   (2)本市户籍的8十周岁以上老年人、7十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3)本市户籍属于政府养老援助对象的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3十6小时、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的每户每月享受不少于4十8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   (4)本市户籍7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承担费用标准。   政府提供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第6条 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居家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承担相应的费用。第7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2)统筹规划、组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4)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5)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政策;   (6)对相关部门和下1级人民政府履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第8条 市和县级市(区)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工商、文化、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环保、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专职、兼职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和服务需求等调查;协助政府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承接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十1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十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十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般规划在住宅区出入口附近等居家老年人出入方便的地段;没有配置电梯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3层。   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满足有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的,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   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调整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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