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老服务条例对老年人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天津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老年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 自由选择养老服务方式,可以选择在养老服务机构、家庭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合法养老服务机构接受养老服务。
- 自由选择养老服务时间,可以选择在每天的任何时间接受养老服务。
- 享受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养老服务的类型、时间、地点、费用等。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机构、人员、服务方式等。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期限。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费用。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语言。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隐私。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安全。
- 享有自由选择养老服务的权利,包括选择接受养老服务的保障。
天津市养老服务条例还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 安全卫生服务,包括清洁卫生、提供床垫、枕头、毯子等设施。
- 营养服务,包括提供营养餐、食物、水等。
- 医疗服务,包括提供健康检查、疫苗接种、药物管理等服务。
- 心理服务,包括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
- 社会服务,包括提供社会活动、娱乐活动等服务。
天津市养老服务条例是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的法律文件,它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让老年人能够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