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养老服务研究怎么写可行性分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突出吗?
1、论文养老服务研究怎么写可行性分析
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每年老年人口以800万的速度在增加,养老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其中1项大问题,而现在是市场经济,与其他行业1样,要办养老院,也要进行市场调查,进行可行性分析。养老行业专业人士普遍认为,开办养老院,仅有爱心是不够的,抱着赚钱的目的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养老服务是微利甚至是不盈利的。当然,也的确有人投资建老年公寓纯粹为回报社会,不为赚钱也不图虚名,即是如此,老年公寓开办以后,也还有个维持良性动转的问题,即如何保持其自身发展。盈亏的主要因素是入住率和服务成本,这里的服务成本是指为老人服务所必需的,有房租、防暑降温取暖费、水电煤气费、工资、办公费用、维修费、大型资产折旧费等,都要考虑在内。其计算公式为(预期入住人数╳收费)-服务成本即为盈亏,收费项目主要有床位费、生活费、取暖费3项,养老机构也可就其他服务项目收取约定的费用。 养老院可行性报告模板,建议你去找 中国敬老院网,有你需要的,包括有老年公寓可行性报告文集,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2、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突出吗?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渐增多,农村中的养老问题越发突出,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渐增多,农村中的养老问题越发突出。有专家预计,到2030年,中国空巢老人将超过2亿人,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养老问题亟需社会关注。在近日举办的中国农村养老高峰论坛上,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许祯科表示,中国的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短板也在农村,政府推动的着力点也在逐步转向农村。从1定意义上说,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为关键的环节。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杨成钢认为,养老问题不仅仅是民生问题,也是1个影响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问题,“我们做过1个调研,结果显示,留守老人给外出打工子女的代际支持非常重要,保证了年轻劳动力特别是女性劳动力的劳动参与度。如果没有老年人提供代际支持,年轻人不可能安心在职场工作。所以老人提供的代际支持,实际上保证了较高的社会劳动参与率,保证了较为充足的社会劳动力供给,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年人为家庭提供的代际支持,1方面是健康老人能够为留守家庭提供劳动等贡献,另1方面是失能老人能够享受到良好的照料,让子女免去后顾之忧,这往往要通过集中养老等方式来实现。然而,对于后者,我国农村地区的现实状况难言乐观。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原司长、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王治坤表示,当前,农村的照料设施和养老机构床位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近年来,农村中改扩建、新建的敬老院存在着房子闲置、经费缺乏、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特困养老机构发挥作用,也与农村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不相匹配。”此外,传统观念也影响着养老机构的发展。“不少子女认为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是不孝,很没面子。还有1部分老年人认为养老院收费太高,怕给子女增加负担。”王治坤说。
3、我国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规模研究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小老鼠 我国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规模研究 我国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规模研究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养老服务业具有投资长、见效慢、回报低、风险大等特征,民间资本参与较少,目前仍然主要是财政性资金投入。本文在分析养老服务业财政性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测算了政府可用于养老服务业的财政性资金规模。研究发现,在养老服务业领域,“十35”时期政府将合计投入2908亿元,年均581.6亿元,财政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年均增长18.2%。
1、养老服务业中的财政性资金渠道 政府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渠道主要有中央和地方的公共财政支出、彩票公益金收入等。从中央和地方的投入资金比重来看,地方政府投入超过了95%,基本负担着养老服务业的主要支出。 (1)公共财政支出 公共财政支出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公共财政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支出主要用于养老床位的建设补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但体量相对较小,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也非常低。数量模型测算结果显示,福利彩票公益金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并且增长迅速。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
4、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突出吗?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渐增多,农村中的养老问题越发突出,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社会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在逐渐增多,农村中的养老问题越发突出。有专家预计,到2030年,中国空巢老人将超过2亿人,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养老问题亟需社会关注。在近日举办的中国农村养老高峰论坛上,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许祯科表示,中国的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短板也在农村,政府推动的着力点也在逐步转向农村。从1定意义上说,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为关键的环节。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杨成钢认为,养老问题不仅仅是民生问题,也是1个影响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问题,“我们做过1个调研,结果显示,留守老人给外出打工子女的代际支持非常重要,保证了年轻劳动力特别是女性劳动力的劳动参与度。如果没有老年人提供代际支持,年轻人不可能安心在职场工作。所以老人提供的代际支持,实际上保证了较高的社会劳动参与率,保证了较为充足的社会劳动力供给,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年人为家庭提供的代际支持,1方面是健康老人能够为留守家庭提供劳动等贡献,另1方面是失能老人能够享受到良好的照料,让子女免去后顾之忧,这往往要通过集中养老等方式来实现。然而,对于后者,我国农村地区的现实状况难言乐观。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原司长、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院长王治坤表示,当前,农村的照料设施和养老机构床位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近年来,农村中改扩建、新建的敬老院存在着房子闲置、经费缺乏、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特困养老机构发挥作用,也与农村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不相匹配。”此外,传统观念也影响着养老机构的发展。“不少子女认为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是不孝,很没面子。还有1部分老年人认为养老院收费太高,怕给子女增加负担。”王治坤说。
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聚考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山东社科院人口学研究所调研组 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养老模式,同时也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短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是“十35”期间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社会养老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对山东省东、中、西部的48个社区及1200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问卷调查,调研组认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取得1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1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需错位。老年群体作为异质性群体,存在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老年人对体育娱乐、上门看病、文化学习和助餐等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率较高,需求比分别为56.1%、54.1%、47.3%和39.7%。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对上门看病和助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对体育娱乐和学习活动方面的需求不断减少;男性对于上门看病服务需求最高(61.5%),而女性则对体育娱乐活动的需求最高(53.3%)。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供给数量、质量或结构上较为趋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资源结合不够。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患病几率的增加,他们对自身健康更为关注,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但目前医养结合不足导。
6、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实现老有颐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3条 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第4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并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辖区组织实施本条例。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第5条 市民政部门是市养老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第6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组成。第7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原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合作,促进区域养老服务1体化高质量发展。第8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提供、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老年人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第9条 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养老新理念,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风尚。第2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结构、分布、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社区健康、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组合设置,实现互补共享。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每5年评估1次,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第十1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办理改变用地主体手续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新用地主体为非营利性的,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2)新用地主体为营利性的,可以按照新主体、新权利类型、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确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批准改变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用途、拆除养老服务建设用地之上设施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面积和标准就近补建或者置换。第十2条 在划拨或者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明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开发投资条件和建设周期,以及建成后交付、运营、管理、监管方式等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严格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管理,并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第十3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各区至少建设1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街道至少建设1家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 公办养老机构应当使用统1标识,同级养老机构应当统1建设管理规范。第十4条 新建或者城市更新项目,应当落实规划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建成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设置标准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