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开办养老院

个人如何开办养老院


1、个人如何开办养老院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即可。


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扩展资料:


养老院的相关要求规定:



1、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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