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养老院需要多少资金,养老国债有资金限制吗
1、开养老院需要多少资金
要看你的规模和硬件设施怎么样,少的也要几十和百来万,规模大的上千万的都有,现在私人养老院并不好做,现在养老院的基本情况是国家的补贴高排长队,私人的养老院因为费用高,很多空置的床位没有住,还有中国85%的老人都希望居家养老,所以你不如做老年人用品,现在老年人用品市场那么缺乏市场是非常大的,像今年刚推出市场的卧床大小便护理仪你可以多了解1下,卧床大小便是理仪是专门针对失能老人、瘫痪人士而研发的,可以帮助卧床人士收集清理大小便,同时还有温水冲洗,暖风烘干,全程无需人操作处理,可以轻轻松松解决老年人大小便的问题。
2、养老国债有资金限制吗
有。国债的最低限额起点是100元,超过100元的部分必须是1百元的整数倍,养老国债有资金限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且每笔是不能超过30万元。
3、上海老人居家养老政策
法律分析: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服务1般是3无”老人。2016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3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超过老龄化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开始对养老福利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法律依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4)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聚焦减税降费,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研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5)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6)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1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7)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监测工作。2019年6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集中清理废除在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养老设施招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涉及地方保护、排斥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竞争等妨碍统1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4、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是什么意思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其中1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社会统筹养老险属于国家福利,每人只能享受1次,如果希望老年时能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可以选择商业性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5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1。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1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1种社会保险制度。 商业性保险中养老型产品,有个人投保或单位投保两种,如果单位效益好,建议选择单位为员工投保,这样可使得您的利益最大化。 “社保”每个公民只能购买1份。 但是您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不可以买两份,若是多买了1份,是要把以前的养老保险停缴,然后转到现在的单位继续缴纳。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3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3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如果工作不稳定那你现在可以先不交,以后可以把以前没有缴纳的补缴回来的,只不过企业承担那部分可能就要你自己承担了。不好意思,商业保险不了解,所以不知道是否1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是什么意思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其中1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社会统筹养老险属于国家福利,每人只能享受1次,如果希望老年时能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可以选择商业性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5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1。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1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1种社会保险制度。 商业性保险中养老型产品,有个人投保或单位投保两种,如果单位效益好,建议选择单位为员工投保,这样可使得您的利益最大化。 “社保”每个公民只能购买1份。 但是您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不可以买两份,若是多买了1份,是要把以前的养老保险停缴,然后转到现在的单位继续缴纳。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3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3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如果工作不稳定那你现在可以先不交,以后可以把以前没有缴纳的补缴回来的,只不过企业承担那部分可能就要你自己承担了。不好意思,商业保险不了解,所以不知道是否1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6、养老院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那些
非营利性的福利机构由民政部门办理,营利性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同样都需要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业务范围: 收养老人、为老服务 、养老服务、康复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1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对福利企业要按有关法规审核监管的指示精神,进1步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以企业形式出现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1次全面清理整顿 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以企业形式出现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凡此类社会福利机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9号)规定的审批程序,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各地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在2002年6月底以前对已登记注册的这类企业进行1次全面清查。凡未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要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仍未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2、要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民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工商所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福利企业,包括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1旦发现其不具备社会福利企业的条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民政、税务部门;对不属于社会福利企业而打着社会福利企业名义,欺骗社会公众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扩展资料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第9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第十1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第十2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5)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