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方法,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养老金

养老金计算方法

1、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计算的老办法是1997年制定,1998年开始实施的。 新办法是2005年制定,2006年开始实施。 新办法开始实施时为了新老办法的衔接,不使差距过大,设定了过渡期,一般为5年。 在计算养老金时新老办法都要算,老办法高于新办法的就按老办法的金额发放养老金;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其差额的10%加老办法的金额作为养老金金额发放,2007年退休的其差额的30%加老办法的金额作为养老金金额发放,2008年退休的其差额的50%加上老办法的金额,2009年退休的其差额的70%加上老办法的金额,2010年退休的其差额的90%加上老办法的金额,2010年开始完全按新办法计算,老办法作废。 新老办法对比,其差额按年份设定的百分比的金额就是“新老对比增资”。 以上的年份均指社保年度。

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养老金

2、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养老金

法律分析:按照老办法,是按照2014年9月的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计发的比例是90%。按照老办法计算后的养老金是378

1、34元,按照新办法计算,每月养老金为449

1、42元,新办法比老办法每月多了7

10、08元。 对于退休中人养老金的计算,其基本原则是保低限高。所谓保低就是确保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不低于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标准,如果低于老办法计算的标准,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标准计发,高于老办法计算标准的,高于部分按照十年的过渡期分十年计发,第一年发超额部分的10%,第二年发超额部分的20%,以此类推,在10年之内,即2024年9月30日之前补发完毕,2024年10月之后全部按照新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新老办法有何不同?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新老办法有何不同?

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由过去简单的退休时点工资打折的办法,改为与企业基本一致,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时间等多种因素挂钩的机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实现待遇水平的平稳过渡、合理衔接。“老人”就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新人”就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中人”就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为保障“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则,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待遇高于老办法的,超出部分,过渡期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发放20%,以此类推,过渡期最后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这样,基本可以保障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完全执行新办法。新老办法如何对比呢?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涉及三个关键点)1职务职级对应的工资标准封定在2014年9月;2每年有一个增长率。3过渡期内职务(技术职称)有升降的,可以参照升降后同等条件(如职务、技术职称等)的退休人员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确定。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以改革后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之和,作为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新老办法待遇的对比10年过渡期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新老办法对比后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就是统筹内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统筹外养老金主要就是劳模(先进工作者)、独生子女父母等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和住房、物业、取暖等改革性补贴。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的基本工资×提高的计发比例×计发月数(18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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