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今后南宁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

新规!今后南宁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1、新规!今后南宁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要买房子的小伙伴注意了! 10月8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 《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对今后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了新的规定! 对大家来说, 绝对是利好的消息! 赶紧往下看↓ 昨天(10月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后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今后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能少于300平方米。 什么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保健康复等服务场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其实已经由来已久了,这次的《办法》明确提出,南宁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经济适用房等都需要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网络图片 按照《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办法》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位置、空间、设施设备、消防、建设期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办法》还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 网络图片 没有履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了保证建成后能够顺利移交,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该和城区人民政府一起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一并申请登记。 网络图片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职能审批审核住宅规划、建设和不动产登记证有关资料时,没有履行职责造成应配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缺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办法》不只在规划建设上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在建设完成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使用功能上也有相关管理规定↓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有以上行为的,由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令限期改正或收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社区有了相应的养老服务, 大家的生活质量也会随之提升~ 为《办法》点赞! 记者:雷俊 来源:930老友记。

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

2、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高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培育居家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六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第八条 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北京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最高奖6万,除了奖金还有什么其他补助政策?

3、北京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最高奖6万,除了奖金还有什么其他补助政策?

北京高校毕业生,在毕业以后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最高可奖励6万元。而除了这笔就业奖励之外,还会为在一线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每月发放1000元的津贴奖励。在看到这样的奖励之后,很多人估计都会动心,毕竟在解决了自身工作的同时,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就业奖励,这样的好事情,着实会让我们羡慕不已。这都是为了激励年轻大学生,积极地投身养老服务工作,而对进入到养老行业工作年轻人,所出台的奖励措施。具体的奖励措施如下:一、就业入职奖励此次享受就业入职奖励的对象,为国家统招北京生源,或者是北京地区的高职、中专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往届毕业生。而且针对不同的学历,有着不同的奖励标准。对于大学本科文凭的毕业生,奖励6万元;而对于大专生,则奖励5万元;最为低档的标准是中职毕业生,奖励标准为4万元。在发放奖励的过程中,需要符合工作满一年的条件,而且这笔奖励金,会分三年来发放。二、津贴奖励除了就业入职的奖励之外,对于工作在一线的养老护理人员,每个月都会给予1000元/人的津贴奖励。而且这份补贴标准为当月发放,由相关的管理部门,直接发放到工作人员手中。此外从事养老相关护理工作的人员,还将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结束以后,通过结业考试,取得相关结业证书的员工,还将获得900元/人的培训补贴。我想对于这样的工作,一定已经有很多人,想要热心的投入其中。在解决了自身就业的同时,还能够得到一个好的发展,以及一份稳定的收入,这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国家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4、国家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等现行税收政策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方面都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了一定优惠。包括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等等。

如何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

5、如何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

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的建议是: 建立养老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养老机构准入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成立“养老机构评估专家组”进行专业技术督导。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责令其进行改进,对改进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取消营业资格。通过措施,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依法操作。 养老服务体系五大措施: 一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新建小区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布局的审核,使小区规划和社区养老场所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既管城乡社区建设,又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优势,积极进行内部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社区资源;制定并下发社区托老站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和推进。市内社区普遍建立托老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以敬老院为依托,增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床位,并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 二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机构三级联网系统,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健全核查监督机制,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1234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依托地方通讯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集机构养老、社区托老和居家养老为一体的没有围墙的“郑州社会化养老院”,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及评估制度。加强调研,加紧制定和出台养老服务评估和补贴办法,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分类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推动老年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向普惠型转变。 五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保险制度。推动建立政府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伤害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

2018年国家、部委出台的有关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有哪些?

6、2018年国家、部委出台的有关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有哪些?

北京市提出实施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积分优待政策,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机构。也就是说,外地户籍的护理员干得好、工龄长,根据积分多少,年老后可留在自己供职的养老院里养老,由“提供服务者”变成“享受服务者”。 广州市则从2017年起实施养老服务业引才工程,组织养老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并把养老护理员列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积分入户时给予加分。对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的未满60周岁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2万元的艰苦岗位补贴。 除了提高工资待遇,多地还提出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如广州市明确,毕业后进入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获得1万元的就业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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