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主要要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收费标准

北京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主要要求?

1、北京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主要要求?

在层数少于12层、高度低于40米的非坡屋顶建筑中,屋顶绿化面积必须达到30%以上,才称得上“绿色”建筑。日前,北京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市规划委网站上开征意见,绿色建筑群所用的建筑材料、植被、墙面、灌溉设备、用水量都有了强制标准。据悉,未来4年内,北京市将新建35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主要设置在新城和重点功能区。 便利:50米距离内应有,公共设施6种以上 此次征求意见的设计标准中,涵盖了建筑体、周边生态环境、建筑景观、交通以及其他服务配套。其中规定,公共设施必须合理布局,幼儿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商业、邮政所、银行营业点、社区服务中心、体育健身设施等社区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中6种以上的公共设施可达性不宜超过50米。社区周边应优化公交线网,建筑主要出入口与公交站点步行距离小于500米。 自然:屋顶绿化须超三成,九成车位建在地下 在完善生活服务之余,生活景观是设计标准中的重头戏。小区绿化有了严格的设计标准:在层数少于12层,高度低于40米的非坡屋顶建筑中,屋顶绿化面积必须达到30%以上;绿地率方面,新城和中心城区需达到35%以上,旧城居住区不得少于25%;小区内的步行道路、自行车道的林荫覆盖率不得低于75%;大雨能存水、小雨能吸水的下凹式绿地――即低于周围道路或地面5厘米至10厘米的绿地――所占总绿地面积的比例要大于等于50%。另外,为满足小区景观、植被的覆盖率,绿色建筑社区内的地面停车位仅允许占总停车位数量的10%,剩下九成车位都要建在地下。 节水:人均用水量不超110升,水景须用雨水再生水 提及绿化,用水是个绕不开的问题。设计标准规定,绿色建筑小区每日人均用水量应在110升以下,小区的自来水不得用于灌溉绿植等景观用水。小区水池、湿地里的水,须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不得采用市政水和自备地下水井的供水。除了儿童池以外的游泳池将使用循环系统,包括蒸汽凝结水、空调冷凝水、洗车用水在内的废水都将回收利用。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天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都要求建设中水设施。 与此同时,小区必须建设雨水回收设备,开发后雨水外排量比开发前外排的雨水量还要小。地面总铺装面积中,透水砖的铺装率要达到70%,硬化地面只能占三成。小区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雨水类的非传统水源,将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给景观、绿化、冲厕所等。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外部网址**>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收费标准

2、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收费标准

1、一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7元(≤200平方米500元)。

2、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25元(≤200平方米400元)。

3、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300元)。

4、一栋房屋中有多种类型房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到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一、房屋质量检测类别包括: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房屋安全检测、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检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房屋质量综合检测以及其他检测。房屋质量检测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通过对存量房屋质量(而不是在建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测定,实施动态监控,以起到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现有房屋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保证社会的稳定作用。 二、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找什么单位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未达鉴定程度由物管鉴定。

3、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房地产商可请专业机构验房鉴定。 综上所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要看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管理收费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

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学习!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三、不计算面积 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 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 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 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 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外部网址**> 《动森遭禁》央视说明原因是什么?

4、《动森遭禁》央视说明原因是什么?

游戏《动物森友会》遭禁原因是游戏太过自由。《动物森友会》最终卡在了DIY系统上,主要原因还是游戏太过自由了,太过自由意味着很多玩家DIY出来的内容会不可控,而任游戏公司也无法对大量玩家DIY的内容进行审核。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动物森友会》过高的游戏自由机制,发表一些不良信息。规避风险才能更好的游戏:并不是说游戏自由的设定不好,而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玩家都像我们一样,买游戏就是为了开心快乐,目的简单而纯粹的。出于个人私欲或者非法目的而玩游戏的大有人在。适当调整,规避风险,才能保证更多玩家从《动物森友会》中获得愉快的游戏体验。

专利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5、专利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1300元 (含制作费、印刷费、申请费;不含印花税、领证费、年费)印花税+领证费:205元所需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及电话(至少一年不变)。办理时间:8个工作日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 。加快:2个工作日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加快费用:300元)年费:1-3年6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300元/年。4-5年9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450元/年。6-8年12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600元/年。9-10年20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1000元/年 非个人申请:1500元(含制作费、印刷费、申请费;不含印花税、领证费、年费 印花税+领证费:205元 所需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种申请文件需盖公章;联系地址及电话(至少一年不变)。4-5年9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630元/6-8年12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840 9-10年2000元/年,要求申请减缓后1400元/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解读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解读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解读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解读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规范内容重要变化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相关专家解读   

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建规》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 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规》“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都应配套相应的技术措施。《建规》和《高规》合并后,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本规范条文规定应一致而不一致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为新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以下简称新《建规》)。新《建规》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解释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新《建规》条文示例   1)关于前言修订内容1)的条文示例   条文示例一: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厂房;   2 仓库;   3 民用建筑;   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可燃材料堆场;   7城市交通隧道。   条文示例一的'1.0.2 条“民用建筑”一词包括:原《建规》1.0.2 条包括的的四类建筑:   

1、9 层及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   也包括原《高规》1.0.3 条包括的的两类建筑:   

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条文示例二:   2.1.1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高层建筑”术语的定义,非常明确地规定住宅不按层数而按建筑高度来区分多层建筑或是高层建筑,原因:按建筑高度较为准确,而按层数则会有较大出入。同时也说明了对住宅建筑的要求宽于对公共建筑的要求(住宅建筑为27m,其他建筑为24m),定义中的其他建筑既包括工业建筑、也包括民用建筑。   为了说明按建筑高度要比按层数准确,示例如下:某工程,无架空层,9层,每层层高2.8m,总建筑高度为: 2.8m×9=25.2m;而另一工程,有架空层,高度2.1m;9层,每层层高3.0m,顶层为跃层,总建筑高度为:2.1m+3.0m×9+3.0m=32.1m。两工程层数相同都为9层,而建筑高度两者相差32.1m-25.2m=6.9m。   条文示例三:   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条文示例三的1.0.6条来自原《高规》,当年1990~1993年编制 95版《高规》时,突破了《高规》建筑高度100m的限制,又设定了建筑高度250m的上限,当时考虑的理由是:   

1、火灾次数。高层建筑的火灾次数一般为一次,当建筑物的建筑高度再高,其面积和人数达到《建规》两次火灾标准时,火灾次数不应再按一次计算。   

2、消防电梯速度。消防电梯速度要求在1min内从底层到顶层,当年消防电梯速度为2.5m/s,250m的高层建筑需时100s,即1.67min,已略低于标准要求,但未超过 2min。   

3、电源保证。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分别对供电有明确规定,当建筑高度再高时,电源保证的要求更高,当时在我国难以做到。   

4、工程案例。当时国内已建、拟建的建筑,建筑高度一般均在 250m 以下。建筑高度超过 250m 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限建筑(指超过上限值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超建筑的(指超过超高层建筑的高层建筑),国内尚未统一,本人较为倾向于称为超限建筑。一般认为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也有有称为超高层建筑的。达到152m的称为摩天大楼。建筑高度为 250m~1000m的高层建筑怎么命名,也是一个问题。   条文示例四:   2.1.4 商业服务网点。其定义为: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条文示例四的2.1.4条对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是总面积还是分隔单元面积作了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关于前言修订内容2)的条文示例   条文示例五:   7.3.3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条文示例五的7.3.3条,意味着消防电梯今后有可能不只一台,而是有可能为多台。这就涉及电梯井底的排水问题,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当兼作消防电梯时,也应按消防电梯要求进行排水。还涉及消防电梯和兼作消防电梯的客梯或货梯排水泵专用、共用的问题。   条文示例六:   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条文示例六的7.4.2条与以前规范规定停机坪设置消火栓较为详细,条文所指的适当位置指不影响直升机的升降和有利于消火栓的防冻、灭火的位置。   条文示例七:   新《建规》新增了第8章,第8章共有5节,章节名称如下:   8 消防设施的设置   8.1 一般规定(该节相当于现《建规》 8.2节“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 8.3节“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   8.3 自动灭火系统 (该节相当于现《建规》8.5节“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5 防烟和排烟设施   条文示例八:   8.1.2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示例八的8.1.2条规定了设或不设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条件,消火栓系统是最基本、最主要的灭火设施,室外地面和上消防车的屋面都要设。耐火等级不低、建筑体积不大、生产火灾危险性低、人数少且建筑层数低的场所可不设。条文规定的第一段和第三段沿用现有条文,而第二段是新增加的。有的建筑裙房屋顶可以上消防车,这有利于高出裙房部分高层建筑消防。   室外消火栓用途有:   ——通过消防车加压直接用于建筑物下层的火灾扑救(不限于建筑高度24m)   ——向邻近建筑物淋水降温,防止火灾蔓延   ——向水泵接合器送水,通过水泵接合器   ——向建筑物的上层供水   条文涉及的消火栓系统不单指消火栓单体,而是指室外消火栓、管道、阀门、供水设施……等。   条文示例九:   8.1.7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出现墙体脱落的建筑材料时,供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示例九的8.1.7条与现行规范的规定不相同,现行规范考虑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一般为5m。考虑建筑物上部有坠落物下坠时,不致伤及消防队员。而现在考虑建筑物的墙体外倾等因素,“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难以规定具体数字,改为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雨蓬等措施。规定相对安全位置的目的是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包括玻璃、广告牌、霓虹灯、幕墙、墙体装饰材料…等)。   条文示例十:   8.3.8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   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3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的8.3.8条,区别在于加了一个注,即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采用的规定,这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第一次上《建规》,上通用标准。既表示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认可,也表示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前程坎坷。因为没有单列条文,而仅仅只是一条注。但回过头来,列上总比不列要好。不管怎么说这是细水雾第一次列入《建规》条文,也是第一次在消防母规范中对细水雾作出肯定。细水雾灭火系统有比水喷雾灭火系统更突出的优点,但该条文规定适用范围较窄。   条文示例十一:   8.3.11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条文示例十一的8.3.11条规定了餐馆或食堂的防火。原来规定厨房建筑面积,现在规定餐厅建筑面积,更便于操作。现时的厨房,烹饪设备是高能量输入的高效烹饪设备;食用油是高自燃温度的食用油。厨房火灾特点是:起火次数频繁,油温高,不易扑灭,易复燃,因此灭火必须加强。灭火装置为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细水雾灭火装置或泡沫灭火装置,都为瓶组式。   3.关于前言修订内容4)的条文示例   条文示例十二:   撤销第9章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第9章及第9章有关节的名称如下:   9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9.1 一般规定   9.2 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   9.3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9.4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   条文示例十二的第9章如一经撤销,有关内容,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相应国家标准即《消规》、《喷规》……等有关专用标准。   4.关于前言修订内容6)的条文示例    条文示例十三:   5.3.6 当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7 步行街内沿两侧的商铺外每隔5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三的5.3.6条补充了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   

3、要关注新《建规》其他章节的内容   条文示例十四:   3.3.3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 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减半计算。   条文示例十四的3.3.3条规定了设了喷淋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也就是说设置喷淋系统可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防火、灭火、控火;一是为了扩大防火分区面积或是增长疏散距离等建筑专业的要求。   条文示例十五:   5.4.8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必须布置在其他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五的5.4.8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当布置在其他楼层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因为这些场所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容易发生群伤群亡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   条文示例十六:   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9 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六的5.4.12条规定了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七: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七的5.4.13条的规定同条文示例十六。   条文示例十八:   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6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条文示例十八的5.5.23条考虑到避难层(间)应保证这些场所是安全的,因此应有灭火设施的设置,其中包括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   

4、关于《喷规》与《喷施规》的三同步   《喷规》与《喷施规》也要合并,在没有合并前采取的措施是三同步。三同步指:这两本规范同步修订、同步审查、同步报批,以解决这两本规范在正式合并前的个别条文不相一致的问题。如: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表设置位置。《喷规》的图示将压力表设置在最后一个球阀的下方;而《喷施规》的图示将压力表设置在最后一个球阀的上方。工地检查装了两个压力表,装在下方的以符合《喷规》的要求,装在上方的以符合《喷施规》的要求。实际上是多设了一个压力表。再如: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充水时间,《喷规》规定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一分钟,预作用系统两分钟。而《喷施规》的规定则与此不同。   从灭火系统的角度,我们在1990年至1993年修订《高规》时曾提出过一个观念: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水灭火系统以消火栓系统为主向以喷淋系统为主的过渡时期。首先在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全方位设置喷淋系统。同时,通过消防规范的每一次修订,扩大喷淋的设置部位和提高设置标准。   示例:02年《建规》送审稿审查会有三份专题报告涉及喷淋系统   示例:《高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裙房也要求全方位设喷淋系统   示例:《建规》规定从藏书量100万册的图书馆提高至藏书量 50 万册的图书馆要求设喷淋系统   按地球村的理念,按深化改革开放的精神,我们要与国际接轨,要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接轨。我国在推进喷淋系统灭火技术的主要举措是与美国规范接轨。如: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系统的选型,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等设计参数,特种喷头型式,喷头与障碍物距离,配水管道控制的标准喷头数,水力计算方法……等都来自美国规范。   按“以喷淋系统为主”和“与发达国家接轨”这两个理念,反映在《喷规》中,就是《喷规》每修订一次,就推出一些新的喷头现行《喷规》推出的特种喷头有:   ——快速响应喷头;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喷规》新一轮推出的特种喷头有: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洒水喷头;   ——家用喷头;   ——特殊应用控火型 (CMSA)喷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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