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合肥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合肥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合肥养老服务条例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

  1. 服务提供者不得拒绝接受服务或提供服务的人员。
  2.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之前向服务接受方提供任何承诺或保证。
  3.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任何欺诈或虚假手段。
  4.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服务接受方进行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5.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6.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服务接受方进行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7.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8.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服务接受方进行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9.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10. 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服务接受方进行任何不当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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