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服务模式是什么?什么是9073养老服务体系
1、日本养老服务模式是什么?
日本养老服务模式是:
1、家庭福利+护理险:与西方国家比较,日本的养老制度重视家庭作用,强调国民自立。日本型福利社会强化家庭作为安全保障系统的功能,抑制福利国家病,坚持小规模政府,减轻家庭和企业的负担,维持民间的自助精神和活力。
2、把家庭和家庭赡养关系作为前提条件。一种是强制家庭和亲属进行赡养的法律,如生活保护法、老人福利法、儿童福利法、老人保健法、残疾人福利法等都有明确记载;另一种是在制度上承认家庭或亲属之间已经形成的赡养关系的法律,如国民年金法、厚生年金、健康保险法等都有有关条文。
3、力推小规模多功能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近年来,日本力推小规模多功能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在家养老,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提供面向所有老年群体的日常护理、上门服务等各种服务。这种模式既有助于老年人维系原来的社会交往圈子,又有助于发挥社区提供所有服务的功能。
4、为应对老年人的医疗需求问题,一方面,日本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办理介护机构,参与介护;另一方面,鼓励养老院与周边医院合作。由于医院与养老院的执业许可不同,日本的养老院一般只设置长期护理、康复训练和简单急救等医疗服务,治疗疾病则需要与周边医院合作。
5、建立老年公租房体系:日本大力发展老年公租房,实现老有所居。对于房地产企业建设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集合住宅,政府征用后,租给老年人居住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出资建设老年人住宅,专供60岁以上的老年家庭使用,并以押金方式提供使用权。另外,日本还建立了收费较低的公立养老院。
6、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主体参与老年事业:日本除了出台政策支持与老年人直接相关的医疗、养老、护理、住房等相关政策之外,还出台了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老年事业等相关政策。
2、什么是9073养老服务体系
国家”9073“工程:90%身体状况比较好的,愿意和子女在一起的老年人,采取以家庭为基础的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3%的老年人通过机构养老予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的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扩展资料:养老服务体系基本要求:
1、完整性:老年期时间跨度大,从60岁到百岁以上,需要经过“低龄老年期(60-74岁)”、“老年期(75-89岁)”和“长寿期(90岁及以上)”。完整性要求该体系能覆盖所有老年人群,并能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多样性:是指同一种养老需求,可以有多种多样服务方式可供选择,以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条件选择养老服务方式。
3、持续性:照顾长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完善的体系应当为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不同经济状况和不同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照料服务。
4、实效性:完善的体系应能破解养老照料的难题,减轻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为长者提供舒适的环境,高品质生活。
5、经济性: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政府的责任,需要投入。如何构建既经济又有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政府统筹规划。政府既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又不能大包大揽,应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基于上述要求,政府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服务体系。
3、日本养老服务模式是什么?
日本养老服务模式是:
1、家庭福利+护理险:与西方国家比较,日本的养老制度重视家庭作用,强调国民自立。日本型福利社会强化家庭作为安全保障系统的功能,抑制福利国家病,坚持小规模政府,减轻家庭和企业的负担,维持民间的自助精神和活力。
2、把家庭和家庭赡养关系作为前提条件。一种是强制家庭和亲属进行赡养的法律,如生活保护法、老人福利法、儿童福利法、老人保健法、残疾人福利法等都有明确记载;另一种是在制度上承认家庭或亲属之间已经形成的赡养关系的法律,如国民年金法、厚生年金、健康保险法等都有有关条文。
3、力推小规模多功能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近年来,日本力推小规模多功能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在家养老,小规模多功能服务站提供面向所有老年群体的日常护理、上门服务等各种服务。这种模式既有助于老年人维系原来的社会交往圈子,又有助于发挥社区提供所有服务的功能。
4、为应对老年人的医疗需求问题,一方面,日本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办理介护机构,参与介护;另一方面,鼓励养老院与周边医院合作。由于医院与养老院的执业许可不同,日本的养老院一般只设置长期护理、康复训练和简单急救等医疗服务,治疗疾病则需要与周边医院合作。
5、建立老年公租房体系:日本大力发展老年公租房,实现老有所居。对于房地产企业建设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集合住宅,政府征用后,租给老年人居住并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出资建设老年人住宅,专供60岁以上的老年家庭使用,并以押金方式提供使用权。另外,日本还建立了收费较低的公立养老院。
6、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主体参与老年事业:日本除了出台政策支持与老年人直接相关的医疗、养老、护理、住房等相关政策之外,还出台了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老年事业等相关政策。
4、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法律分析: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社区日托和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养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六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第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第六十三条 国家制定和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六十四条 国家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居住区等,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六十五条 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5、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是什么?
服务项目如下:
1、生活照料服务:(1)助餐服务: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3)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5)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2、医疗保健服务:(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3、家政服务:(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4)其他家政类服务。
4、紧急救助服务: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务:(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基本原则如下:(一)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创新机制,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改进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二)坚持政府引导,培育市场主体。政府要加强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相结合,与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三)坚持规范操作,注重绩效评估。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建立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推进事分开、政社分开,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管办分离,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各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6、养老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盈利性质的福利机构需要由民政部门来办理,而盈利性的福利机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