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驿站申请条件,养老驿站申请条件

养老驿站申请条件

1、养老驿站申请条件

开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办资质审核 如果想取得正规的养老院执照,那么在开办养老院。

养老驿站申请条件

2、养老驿站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报 各街道(镇)和运营主体做好设点选址、需求调查、可行机分析等工作,确定建设运营方案,填报《申报表》并提交相头料(如下),由各街镇统一上报区民政局。 1.建设资质材料。有房产证的项目,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房产证项目,提供由社会专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设施归属方及街道(镇)证明材料。 2.资金申报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建设工程预算表》《设备购置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中对涉及老年人照料床位和室内活动的主体服务区,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预算表》需由具备资质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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