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看多元化养老制度,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开票的金额需要申报吗?
1、从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看多元化养老制度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此前,我国养老大多是由国家直接投资来建设养老机构,提供相关的养老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同时,公众对养老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承受的养老压力也越来越大。而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来支持的养老服务,并不能完全覆盖到各个层面。 有关调查显示,由于老龄人口的收入来源多数只有退休金,其支付能力有限,因而养老服务的利润与其他服务领域的利润相比较为薄弱,民间投资对此并无太多青睐。同时,公众对养老日益增高的服务要求也加重了养老服务的成本,因此,真正完善的养老服务并未能普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 此次《通知》指出,对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1方面降低了养老服务的成本;另1方面从税收优惠的角度,将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行投资,从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创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根据财政部近几年发布的养老基金收支数据可以发现,养老金收支差距逐年增加,我国未来可能会面临着养老资金不足的困境。有专家表示,我国未来的养老并不能只靠养老金制度支撑。此次《通知》的下发,将民间投资引入养老服务,在创建多元化养老服务的同时,1改养老重点依靠养老基金的困境,使其能依靠多种养老制度共同支撑。 有分析认为,养老产业作为我国的薄弱产业,其发展更需要松绑与减负。《通知》的下发着重于养老减负,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而减免税收作为政策调控的关键手段,往往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然而,笔者认为,尽管国家下发免征养老服务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民间投资,但改善养老产业仍不能只依靠减免养老服务税收的优惠政策。 由于养老服务相较其他服务领域利润薄弱,虽然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从1定程度上降低了养老服务成本,在短期内能吸引民间投资。但养老服务的收益程度作为民间投资关注的重点,还需要政府进行下1步的调整,这是改善养老服务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依照我国现阶段国情,1般能被中低层接受的养老服务很难有较高的收益,而高收益的养老服务则需要消费者支付大量金额,并不适用于我国国情。同时,仅靠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无法精准地覆盖到每个地区,仍需要民间投资的1臂之力。 虽然老龄人口对养老服务提供的利润有限,但其需求的养老服务却是无限。笔者认为,政府可以从此方面着手,给予相关鼓励政策来吸引和扩大民间投资。如,对于提供优秀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政府给予基金奖励,同时对其投资者,可以在其他产业方面给予1定的税收优惠或发展优先的奖励措施。 如此,1方面能保障我国的养老服务更加完善,养老质量有所提高;另1方面,投资养老服务带来的间接收益,也将使得民间投资对此更为青睐,减少养老服务的直接收益薄弱所带来的影响。 总之,笔者认为,此次《通知》虽然对养老服务仅规定了免征营业税,但却是国家加大对养老重视程度的信号,相信不久将会有更完善的配套政策出台。这样1来,我国未来的养老将会是养老金制度、养老服务制度等多元化的养老制度共同发展的局面,也将能缓解未来面临“银发贫困”的窘境。 [责任编辑:编辑组]。
2、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开票的金额需要申报吗?
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开票的金额还是需要申报的,因为只有申报税务部门才能知道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转情况。
3、养老服务是免税还是不征税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主要是指依照民政部相关法律设立,并且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就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1些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第1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1条第(2)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第2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1条第(7)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4、个人办营利养老护理院需要上缴哪些税?
2015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老人护理等家政服务,在政策有效期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家政服务需要缴纳什么税
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19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1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免征增值税这1举措大大减轻了相关养老服务机构的负担,所得税减按90%切实降低了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扩展资料: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6部门发文明确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6月1日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