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需求评估后,计划为社区中的中风老人开展社区照顾服务。下列关于社区照顾的说法中...,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多选题】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需求评估后,计划为社区中的中风老人开展社区照顾服务。下列关于社区照顾的说法中...



1、【多选题】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需求评估后,计划为社区中的中风老人开展社区照顾服务。下列关于社区照顾的说法中...

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提供服务;代际融合也是中风老人社区照顾的内容;需兼顾不同状况老年人的需要;特别需要资源配套衔接。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加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第3条 本市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用地、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和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享受国家和本市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鼓励社会捐资、捐助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第4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收养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5条 本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制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6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   规划、计划、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第2章 机构的设置第7条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办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符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   (3)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其中床位不得少于30张;收养的老年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4)有与其规模和服务相适应的资金。第8条 申请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者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2)拟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名称;   (3)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4)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5)固定场所使用或者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6)固定设施平面图或建筑设计平面图;   (7)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8)租用设施的相应担保证明。第9条 申请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在本市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的,应当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外经贸部门审核。第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第十1条 养老服务机构在开业前应当向核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的民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使用新、改、扩建的服务设施的,还应当提供工程验收报告和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文件。第十2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未取得《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服务机构在取得《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市民政部门统1印制,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者转让。第十3条 养老服务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报原设置审批部门备案,并到注册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第十4条 养老服务机构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设置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妥善安置收养的老年人,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并交回执业证书。第3章 服务与监督管理第十5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服务标准,为收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教育、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由市民政局拟定,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6条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收养的老年人及其近亲属或者送养单位(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收养服务合同。收养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送养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收养的老年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2)服务内容和方式;   (3)服务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   (4)服务期限和地点;   (5)送养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被养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何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



3、如何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

对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政策评估的建议是: 建立养老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养老机构准入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成立“养老机构评估专家组”进行专业技术督导。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奖励;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责令其进行改进,对改进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取消营业资格。通过措施,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依法操作。 养老服务体系5大措施: 1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新建小区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布局的审核,使小区规划和社区养老场所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既管城乡社区建设,又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优势,积极进行内部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社区资源;制定并下发社区托老站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和推进。市内社区普遍建立托老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以敬老院为依托,增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床位,并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 2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机构3级联网系统,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健全核查监督机制,落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3是加快推进“1234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依托地方通讯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统1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集机构养老、社区托老和居家养老为1体的没有围墙的“郑州社会化养老院”,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4是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及评估制度。加强调研,加紧制定和出台养老服务评估和补贴办法,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分类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推动老年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向普惠型转变。 5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保险制度。推动建立政府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伤害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

养老院护理等级评估标准及护理服务内容,康养结合养老院护理等级评估护理服务标准,医养结合养老院收费标准



4、养老院护理等级评估标准及护理服务内容,康养结合养老院护理等级评估护理服务标准,医养结合养老院收费标准

护理等级评估标准及护理服务内容对象|等级|评估标准|服务内容|备注|自|理|老|人|3|级|

1、日常生活完全自理;|

2、不依赖他人或物的帮助;|

3、无精神、心理问题或思维障碍,意识清楚;|

4、MMSE评分正常。|

1、为老人每日整理房间(不包括整理床铺),倾倒垃圾,开窗通风;|

2、卫生间每周消毒1次;|

3、帮助老人打开水;|

4、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5、打饭到楼层就餐区,但不送餐进房间;|

6、建立健康档案,每月两次测量血压、体温、脉搏、呼吸。|介|助|老|人|2|级|

1、年龄在80岁-85岁之间;|

2、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生活行为有时需要依赖拐杖、扶手等设施或他人给予相应的帮助;|

3、意识清楚;|

4、MMSE评分正常。|

1、为老人每日整理房间,倾倒垃圾,开窗通风;|

2、卫生间每周消毒1次;|

3、帮助老人打开水;|

4、为老人清洗床上用品及整理床铺,晾晒被褥;|

5、每周提醒老人洗澡1次,并帮助调好水温,照看老人洗澡但不提供洗澡服务;|

6、为老人清洗衣物并帮助老人晾晒衣物;|

7、提醒老人按时服药;|

8、帮助老人打洗脚水、倒洗脚水但不提供洗脚服务;|

9、夜班门外巡视老人房间;|1

0、打饭到楼层就餐区,但不送餐进房间;|1

1、建立健康档案,每周1次测量血压体温、脉搏、呼吸。|介|护|老|人|1级|

1、年龄在86-90岁之间;|

2、能自行进食;|

3、行走不便,使用助行器;|

4、需协助大小便;|

5、或生活轻度依赖他人护理,但各器官功能无。

社会工作者老周正在撰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总结评估报告,准备提交给政府部门。该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



5、社会工作者老周正在撰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总结评估报告,准备提交给政府部门。该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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