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拟出台养老服务新政策,海口: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新建小区要配建养老服务

海口拟出台养老服务新政策



1、海口拟出台养老服务新政策

10月9日,海南省海口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海口各区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要通过购买、租赁、置换等方式调剂解决。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到2020年底,依托4个区现有的资源,打造4个各具特色的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对33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等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设施设备和床位,增加城。

海口: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新建小区要配建养老服务



2、海口: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新建小区要配建养老服务

10月9日,海口市民政局公布,拟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10月25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意见》要求,海口各区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海口努力在2020年实现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据悉,《规定》中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在海口居住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实际情况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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