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券有期限吗?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解读

居家养老服务券有期限吗?



1、居家养老服务券有期限吗?

没有期限。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老年人(残疾人)可通过养老(助残)券购买社区和社会各项养老(助残)服务。具体标准是为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100元养老(助残)券。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且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给以补助。扩展资料:利用城乡社区非公共住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闲置住房等社会资源,为老年人设桌(助残)。采取适当的政府租金补贴和项目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级居家养老(助残)主管部门将选择有资质的大型品牌餐饮企业开展社区餐饮服务。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有条件的城乡社区(村)设置老人(扶残)餐台,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安全的餐饮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发放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服务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解读



2、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解读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用餐服务,可通过开办老年餐桌、定点餐饮、自助型餐饮配送、特需上门、开放单位食堂等方式提供;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体检、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家庭护理服务,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照料护理服务;紧急救援服务,为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呼叫设施设备等支持服务;利用社区托老所等设施提供日间综合照料服务;为老人提供保洁、助浴、辅助出行等服务;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关怀访视、生活陪伴、情感交流、心理咨询、健康生活指导、不良情绪干预等服务;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值得1提的是,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能被免除。子女应当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需要由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家庭根据服务项目的性质和数量,要承担相应费用。 精神慰藉服务是指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关怀访视、生活陪伴、情感交流、心理咨询、健康生活指导、不良情绪干预等服务。 新建居住区的养老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建指标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配建的养老设施出租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收回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社会资源,制定鼓励政策,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居住区附近闲置的场所和设施,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引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附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引导农村地区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院等场所,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等养老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社区养老设施的管理者、使用者擅自改变政府投资或者资助建设、配置的养老设施功能和用途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退赔补贴资金和有关费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收回管理权、使用权。 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政府投资兴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健康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定期免费体检和流感疫苗接种服务,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 (2)开展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进行综合管理,开展医疗、护理、康复服务指导; (3)提供优先就诊和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等服务; (4)根据需要与社区托老所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签约式医疗卫生服务。 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为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提供方便。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根据需要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备生活辅助器具。

6部门为物业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圈重点”



3、6部门为物业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圈重点”

如何打通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后1公里”、无缝对接老年人的需求,1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12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专家表示,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商“搬进”小区,有效缩减了老年人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距离,减少了老年人及家属获取养老服务的时间成本,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进1步普及。 具体来看,《意见》指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熟悉居民、服务半径短、响应速度快等优势,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根据《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可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线上预约,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保洁、送药等生活服务。同时,还可对接医疗医保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医疗资源查询、在线预约挂号、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医保信息查询、医疗费用报销等医疗医保服务。此外,《意见》还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可以加强动态监测,为居家养老提供安全值守、定期寻访、疾病预防、精神慰藉等服务,降低老年人出现意外的风险。 其实,鼓励支持物业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在行业内并不是首次。早在2016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在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时就曾明确指出,北京市将组织引导物业管理企业等入户为老年人提供护理、保洁、助浴、理发、陪伴等居家生活服务。当时,物业管理企业就被“点名”成为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的供给方。 今年4月初,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还曾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次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并明确提出,北京将构建多层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北京将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进1步强化物业方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老龄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郑志刚看来,社区物业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上,享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能够精准掌握居家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及实际需求,因此,它们也能更加快速和精准的对接老年人的最新变化和需求。但他也指出,居家养老服务与其它行业不同,虽然可以通过线上模式来增加服务便利性,丰富服务内容,但部分老年人刚需的服务,如送餐等,还是更注重线下服务环节。因此,物业想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对其人员的数量及调配能力也有1定要求。同时,部分居家养老服务,如助浴等,对专业性的要求较高,对传统的物业服务公司来说,实操层面可能存在专业度不足等问题。“其实,物业服务公司或许可以尝试跨界合作,如与周边人员较充裕的养老驿站合作,由养老驿站派出专门员工在物业内‘驻扎’,帮助实现1些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郑志刚称。

北京有哪些社区有养老服务?



4、北京有哪些社区有养老服务?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2009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073人,占社区总人口的21.63%,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为182人,占社区老年总人口的16.96%。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在家庭养老、照顾功能日益削弱的趋势下,解决好社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和精神文化需求,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对于北京的社区养老服务有很多,就比如芙蓉里社区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还有上庄有1个叫万福年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诸如此类的有很多,主要的服务包含了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组织活动、社区服务,让老年人朋友能够在社区中的老年生活有保障。

北京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



5、北京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阿福哥的文库 北京市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方案

1、调查背景与目的 为准确和全面了解我市养老驿站服务、经营情况,听取市民对养老驿站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服务需求,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受市委办公厅委托开展《北京市养老驿站服务及需求调查》。

2、调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市十6区439家养老服务驿站,调查对象为在本社区(村)居住超过1年、了解养老驿站情况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养老驿站主要负责人。

3、调查内容 养老驿站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是政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途径,是社区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调查围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重点内容,分别了解老年人对养老驿站各项服务的评价、需求以及养老驿站经营状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具体内容详见调查问卷。

4、调查方式与抽样方法 调查采用拦截调查的方式开展,使用PDA采集数据。 抽样方法为分层随机抽样,共抽取80家养老服务驿站,覆盖全市十6区。

5、样本量及配额要求 在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考虑调查的时间因素,确定调查样本量共880个,其中驿站负责人样本80个,驿站所在社区的老年人样本S1.1.3.5.。

如何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服务?



6、如何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服务?

2015年5月1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居家养老服务要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家老人社会化服务需求。同年,市民政局下发《北京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3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提出到2016年全市将建成208所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截至去年年底,已建成的养老照料中心已覆盖全市所有街道。覆盖全市的养老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精神关怀、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以及其他拓展服务等十类上门服务。社区养老机构建立老年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实地走访,掌握老年人志愿服务需求。按照“志愿者组织(团队)+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家庭”的模式开展服务。3年来,全市共扶持养老照料中心建设项目256个。同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也成为打造居家养老“总服务台”。按照“设施政府无偿提供、运营商低偿运营”思路,委托社会力量开展连锁化运营,驿站为老年人提供周边、身边、床边能够享受到的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服务功能。2016年至2017年,全市计划建设350个驿站,截至8月底,已开业运营2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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