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有哪些,江门市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有哪些
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标准:1.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每年 360元及以下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480 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0 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2.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5元;从2015年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3.特殊群体补贴。按最低缴费档次12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4.丧葬费抚恤金。参保人死亡后可向其家属发放不少于500元的丧葬抚恤金。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条件:1.凡按规定参保缴费。
2、江门市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原来2906元下限调为2682元,上限调整为18213元,缴费比例保持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养老保险低缴费金额为536.40元。此外,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档、2档工资下限均为2906元,缴费工资上限均为8718元(即2906×300%);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6.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0%。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另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