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养老保险怎么办,流动养老保险转移证明
1、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养老保险怎么办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2、流动养老保险转移证明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谨或贺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祥派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团态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河南省就业服务中心 紫荆城区域的,怎么样
没必要。档案可以先放在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如果户口也是在这,那就先入户好了没什么影响的。要是户口打到原籍(信阳)的话,你可以先把户口落户。河南的择业期是两年(到每年的6月30日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前,如果你还没有就业报道手续,那么就不在给与,同时也就是意味着你失去“干部身份”。(关于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农民身份的区别你可以搜索下)。 另外你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报道证、就业推荐表这几样东西要保存好,千万别丢了,除非你不打算去事业单位、公务员、国企工作,不然会死人的。虽然可以补,但是很麻烦的。 另外给你些河南的政策: 毕业生人事代理有关问题解答----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1.什么是毕业生人事代理? 答: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遇到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它是1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它的实行,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2.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有哪些职能? 答: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中心)是隶属河南省人事厅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具有省人事厅授权的1定的行政职能,如: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毕业生接收手续、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身份认定、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等。 3.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答: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私营企业、民科技、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准备复习考研的各类毕业生等,均应实行人事代理。 4.毕业生人事代理需经过哪些程序? 答: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程序也有所不同,具体程序分别是: (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由接收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审核后签署人事代理意见——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1到有关部门《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转交省人才中心——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接收单位户口迁入手续,接收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直接落入省人才中集体户口。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学校也可集中为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1到有关部门《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其档案转交省人才中心——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省人才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落入省人才中心。 (3)择业期内已就业,现要求派到省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和由省外院校被派到本省2次择业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改派的还须提供原接收单位或省辖市人事局同意改派的证明)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出具接收函,——凭省人才中心的接收函和原《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派手续,并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档案转交省人才中心——持新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省人才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户口迁入省人才中心。 5.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后,放心地到省内外1切用人单位工作。省人才中心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转正定级、初定职称、保留干部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代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 6.人事代理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后,转正定级如何? 答: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后,省人才中心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转正定级虽然对在非国有单位工作意义不大,但是转正定级后意味着干部身份的正式确定,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7.人事代理毕业生初定职称吗? 答: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时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定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的当年10月,处人才中心申请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不人事代理,将影响资历认定、待遇的提高和就业的机会。 8.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调整档案工资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时,凡是在省人才中心管理人事档案并保留干部身份的人员,本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升级条件,可按照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核定其增资额,记入本人档案。据市场调查,许多单位招聘人员核定工资,是以档案工资为依据。 9.人事代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 答: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随之转到省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由流动人员党委按照党章规定负责有关手续。 10.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省人才中心报到后,有聘用单位的,从这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可以说明资历,工龄是毕业生进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1。 11.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参加养老保险? 答:接收单位统1参保的,可通过单位新增投保手续;接收单位没养老保险或暂无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本人可持身份证、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到省人才中心开户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郑州市统筹核定的当年标准,在最低与最高标准之间由个人选择确定。 12.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答: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省人才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递手续。 13.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婚姻登记手续? 答:持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现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未婚证明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审核后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本人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结婚登记。 14.人事代理毕业生怎样申请计划生育指标? 答:持本人户口本、结婚证、《1孩生育审批表》(居委会先盖章)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审核加盖计生专用章后,持审批表到所在事处、乡(镇)申生育证。 15.人事代理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联系到国有单位的,可以改派手续吗? 答:凡联系到国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持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派手续。之后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省人才中心将人事档案转往接收单位。 16.人事代理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入省人才中心? 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1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省人才中心,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档案。省人才中心接档后,及时审查档案中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无误后,按国家规定收取档案管理费,并将档案回执签章退回学校。 17.省人才中心怎样向用人单位推荐未就业的人事代理毕业生? 答:未就业的毕业生在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手续后,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交通过中原人才网站、日常招聘会、人才广场等渠道免费提供推荐服务。 18.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中应注意什么? 答:人才招聘人单位为选择合适人才经常采用的1种用人法。毕业生在遇到单位招聘人才时,要注意招聘启事是否经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批准。要慎重择业,谨防黑市场或未批准的招聘单位私拉乱招,以免上当受骗。 河南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河南人才市场地址:郑州市经2路11号(经2路与经旗路交叉口,乘57路、2路、64路公交车即到。) 毕业生人事代理咨询电话:0371-5****033,5957469。
4、如何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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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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