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温馨旅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扬州市温馨旅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1、扬州市温馨旅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江苏省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王智鑫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登记机关: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幢919室 法定代表人:王智鑫 成立时间:2015-01-27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10000000923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幢919室。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2、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体系

3、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体系

一: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适应的延续数千年的养老服务支持系统。服务提供者主要是由老年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亲朋好友。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服务系统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政府、社会对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该系是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 类型: 1: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2009年由国家民政部、发改委提出,并选择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五个省份进行试点,将在全国正式实施。 定义: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 性质:福利性服务,是政府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最起码保障型服务。 实施: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提供具有适宜技术的基本养老服务。 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2: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政府、社会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和市场性(赢利性)养老服务有支持意义的各种形式、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具有一定和较高幸福指数的享受服务。 提供者:社会团体、个人和民营与外资机构。 性质:非赢利性机构——非赢利性服务。赢 利 性 机 构——赢利性服务。

求养老服务合同范本

4、求养老服务合同范本

云南温暖旅居养老有限公司怎么样?

5、云南温暖旅居养老有限公司怎么样?

云南温暖旅居养老有限公司是2018-03-12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439号世博园景区内国际室外展园越南园。云南温暖旅居养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30103MA6N1GU09K,企业法人周佳燕,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云南温暖旅居养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爱企查查看云南温暖旅居养老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6、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开办小型居家养老服务

1、要符合条件 想要开一家小型家庭养老院申办人需要符合开办条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申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保证证件是真实有效的。

2、充足的启动资金 申办人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规模和资金链支撑,小型家庭养老院的床位也数会根据各地的实际要求而变化,因此开小型家庭养老院需要满足当地的床位需求。

3、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小型家庭养老院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主要是包括规章制度、租赁合同、证件等等,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始筹建养老院了。

4、组建服务团队 创业者还需要组建自己的养老服务团队,包括护工、保洁、前台、管理人员等等,方便对入住养老院的老人提供相关的服务,从而让老人感受到家的温暖。

5、办理相关证件 开养老院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健康证,在领取营业执照的30天内,需到当地的主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以及银行开户手续。

6、丰富的业余生活 养老院还需要有丰富的业余生活,因为对老年人来说,他们常常会感到孤独,因此养老院要为他们创造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这样他们才不会感到孤单。 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什么手续 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第十九条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将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协调工作,民政部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社区医务室、护理站设立和运营工作,国家医保局负责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全国老龄办负责老年人照顾服务指导工作。地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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