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立法如何调整老人“照料假”?农民怎么买养老保险

4川拟立法如何调整老人“照料假”?



1、4川拟立法如何调整老人“照料假”?

4川拟立法调整老人“照料假”, 独生子女每年最高15天。资料图:志愿者与老人聊天解闷。 5月29日消息,4川省十3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29日在成都举行。提请大会2次审议的《4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中指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修订草案》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为积极应对日益加快的老龄化趋势,推动4川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4川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1审《修订草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赴4川各地调研,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并组织社区座谈会、坝坝会、重点问题专题讨论会等,听取了各级人大代表、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老年人群体、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学校、地铁公司、公交公司、社区医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4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识平介绍,提请2次审议的《修订草案》提出,“对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居家老年人,按照协议内容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治未病、优先就诊、双向转诊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与辖区范围内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对接,通过设立医疗点或者派驻医疗护理人员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为加大对老年人的优待力度,《修订草案》新增“车站、机场和港口码头应当为老年人设置购票优先窗口、专用等候区以及通行绿色通道”;“公安机关为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逐步创造条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采集指纹、拍照、送证等便利服务。”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修订草案》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新增“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护理保险补贴制度、住院费用补充报销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根据老年人意愿,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来源:中国新闻网。

农民怎么买养老保险



2、农民怎么买养老保险

农民买养老保险的方式如下:

1、以村为单位办理,农民买养老保险,可以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当地村委会可组织农民填写相关材料,上交至上级办理;

2、个人办理,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的免冠照片,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参保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公示单》,进行公示1周,若无意间,参保人即以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参保;

3、如果参保农民是现役军人或退伍军人,那么只需要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给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即可。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1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1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如下:

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1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3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1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1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1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2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2十1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什么是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3、什么是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1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1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部3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14条,具体规定了“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条文附后)。 附: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财综〔2014〕96号)  第2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1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1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十4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1)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3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2)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3)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4)技术性服务。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6)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脱贫攻坚政府购买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4、脱贫攻坚政府购买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1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1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政府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 财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1)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3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2)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3)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4)技术性服务。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6)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养老服务怎样走群众路线



5、养老服务怎样走群众路线

1是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应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1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绩效考核力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2是超前谋划,编制养老规划。编制2013—2020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解决养老基础设施“在哪儿建、谁来建、建多少、建成什么样、谁来运营”的问题,今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从而使我市形成区域特色鲜明,区、街、居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是加大投入,加强设施建设。从2012年开始,我市规划实施了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养老项目建设,到2016年,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00万平方米,拉动投资100亿元以上。2012年市办实事9处敬老院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今年主体工程全部竣工,2014年将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更好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底和示范作用。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将达5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将失能半失能老人纳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4是注重普惠,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到2014年,全市1.2万名城乡困难老人全部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从助困型向普惠型发展,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有偿规范化和个性化服务。发挥社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托和支持作用,到2015年,实现全部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拥有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5是落实政策,促进健康发展。针对养老用地的问题,应加大协调力度,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针对投融资难的问题,建立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出资、社会捐助、融资等多渠道筹资的投资基金,以投资入股和贴息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养老机构运营难的问题,对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减轻养老机构意外伤害赔偿责任。不断提高护理员工资待遇,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培树1批先进典型,着力提高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可度。 6是着眼需求,发展养老产业。围绕老年人需求,支持企业参与老年营养保健、医疗康复、饮食服装、休闲旅游、文化传媒等养老产业,积极开发老年保健、老年照护、老年康复器具、老年宜居社区等产品。通过政府招标,引入保险公司作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机构,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协调工商部门,研究制定营利性养老机构、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研发生产企业登记办法,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营造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的环境。 7是加快立法,规范养老服务。争取把我市养老服务方面的规定、做法尽快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地方立法加以推进。民政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养老立法调研工作,加快出台《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各方责任,解决制约发展的难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包括哪些?



6、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包括哪些?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下列服务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1)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3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2)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3)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4)技术性服务。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6)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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