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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兴平莲菊幸福养老院兴平市莲菊幸福敬老院创建于1998年,十余年来,先后托管老人300余人,由于院长聂彩菊同志的精心托管、悉心照顾。赢得了老人和家属的一致赞誉,留下良好的口碑,聂彩菊同志也在2011年三八妇女节时受到了兴平市妇联的表彰和奖励和兴平电视台的采访慰问。 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敬老院迁到了新址(由原南位镇陈王村,迁至现南市镇余村小学内),这里环境清静、空气新鲜、交通便利、收费合理,聂彩菊同志诚实忠厚、富有爱心,亲情化的管理模式,所以这里是老人安度晚年的理想家园。 敬老院内有电视,暖气,每周安排有食谱,按照不同老人的口味安排饭菜,保证每位老人的饮食起居及正常生活。 院内种有季节时蔬,面粉均是自产自磨,营养健康, 而且院内有粮食喂养的鸡鸭,保证每位老人能吃到新鲜营养无公害的土鸡蛋。 院内装有太阳能提供热水,供给每位老人洗浴及生活用水。冬季按国家规定供暖日进行供暖,真正做到了,让每一位儿女放心、安心、让每一位老人住的舒适、愉悦。 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位来这里的老人均能开心愉快的度过每一天,替每一位工作繁忙的儿女敬孝,请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亲自照料老人的儿女前来咨询、考察,保证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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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黄龙县中心敬老院黄龙县中心敬老院新址于2009年10月启用,是以五保供养、残疾人托养、社会托老、老复转军烈属轮休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占地41.5亩,累计投资2600余万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65%,可入住院民300人,现有床位220张,已入住院民136人,剩余床位60张(不含特护专区24张),工作人员46人。 我们采取多块牌子、一套人马、多功能运作,实现了精简高效管理;采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解决了服务人员不足问题;采取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以园养院”补贴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了供养金不足问题;采取持续投资、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模式,确保了能发展、不反弹。 近年来,累计通过财政拨款、争取各界捐赠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配套五保供养资金和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特别是2014年,在县财政收入仅4226万元的情况下,投资近400万元用于落实各种政策,改善办院条件。其中按政策配套供养对象、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经费等170余万元;用于中心敬老院安装电梯,更换锅炉、室内外暖气管网、院落硬化、外墙粉刷、房屋防渗处理210万元。 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实行院长负责制,推行院民自治委员会制度,下设伙食评审组、护理质量评审组、种养殖组、环卫组、文娱组、矛盾调解组等,实现了院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老有所为。 狠抓“七心”服务,即通过成立院民饮食评审委员会,每周对老人饮食评审改进,确保吃的营养健康,吃的舒心,2014年,通过大力发展“以园养院”项目,人均生活标准达到每天30元;实行房间护理员挂牌上岗服务责任制,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优秀护理员”等评选活动,努力为老人创造干净整洁、环境舒适的居住环境,确保住的静心;通过资助参加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医药费能报销,大病小病有护理,确保病有所医,看病放心;坚持每年为供养人员发放棉衣、单鞋、棉鞋、单衣等,做到干净无异味,使老人穿衣暖心;设立健身室、“农家书屋”、娱乐室、阅览室等供老人玩耍娱乐,并协调文化、学校、驻军以及各种志愿者为老人表演文艺节目、同老人谈心聊天等,使老人娱乐悦心;坚持组织老人早晚锻炼,各种节日都庆祝,每半年都过集体生日,组织春游、秋游、观赏黄龙新变化等,确保精神顺心;对去世老人,根据遗愿认真按当地风俗送回故里或在公墓安葬,使老人无后顾之忧,养老安心,切实将敬老院打造成孤寡老人的温馨幸福家园。 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县政府的扶持推动下,实现了 “建得起、稳得住、能发展” 的目标,为全市机构养老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敬老院”和陕西省“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文明号”、“卫生先进单位”、“残疾人之家”等荣誉。 目前,我县通过敬老院建设基本解决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的养老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使社会托老人员、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幸福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