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沈阳市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

沈阳市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老年公寓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11-6号

网址:--

电话:024-62464998

床位:300张

收费:500元/月起

待认领
机构简介

沈阳市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建于2005年10月,占地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0张,为了丰富老人们的业余生活和满足老人们的生活需求,休养院设立了图书室、健身室、棋牌室、医务室、淋浴间、室外健身场等场所。

休养院于2006年2月正式面向社会服务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

2006年4月在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在副省长闫峰、副市长郭允聪、省民政厅厅长霍恩忠、市民政局局长张颖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我院视察工作。

2009年5月在祁鸣副市长的陪同下市人大主任赵长义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并慰问老人。

沈阳市黎明公司前沿科研所主任刘燕的带领下,在重阳节期间来我院慰问老人并带来了慰问品。

正是在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关爱,全体员工的努力下,我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入住率就达到了90%以上,同时也得到了老人及家属的赞扬和社会的好评。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院先后被评为沈河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沈阳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沈阳市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等。

院长刘立伟也获得了沈河区老龄工作先进个人,沈阳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先进个人,中华孝亲敬老之星等荣誉称号。

为了向集团化、产业化进军,在市民政局许振民副局长及其他领导的鼓励下,我院于2009年3月开办了一所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床位350张的大东分院——大东区博远托老养护中心。

并于2009年底面向社会服务。 我们将以“替天下儿女尽孝、解社会后顾之忧”为建院宗旨,以“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的我们,善待他们就是善待自己”为办院理念,以“老人至上,服务第一”为指导思想,力争做到服务人性化,饮食营养化,生活多样化,环境舒适化,管理科学化。

把我院建设成为沈阳市一流的养老服务机构。

来吧,亲爱的老年朋友,我们将真诚的期待着您的到来!

刘立伟,沈阳市第一届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 沈阳市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院长 沈阳市大东区博远托老养护中心院长

自2005年创办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以来,刘立伟带领着他的博爱团队,冲过资金不足,社会养老观念陈旧等重重阻力,终于走出了一条博爱自己的养老服务之路。

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动着老人;教育着员工。

在老人的饮食方面他亲自主抓,亲自采购;

在服务方面他严格要求亲自示范,并提出了“替天下儿女尽孝,解社会后顾之忧”、“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的我们,善待他们就是善待自己”、“服务第一,养员至上”等许多先进的服务理念。

正是这样刘立伟院长受到了养员及养员家属的高度赞扬,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同行们的好评。

并在2006年被评为“沈河区老龄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沈阳市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在2008年开展的孝亲敬老活动当中被评为全国的“孝亲敬老之星”。

在探索中求生存,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思想认识,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刘立伟院长在2009年3月开办了位于大东区的分院——沈阳市大东区博远托老养护中心。

并把该院的标准锁定在了沈阳市一流的养老服务机构行列之中。

正向刘立伟院长在开办申请中写到的那样“……我要把我的生命投入到我所从事的并深深热爱的养老服务事业当中。”愿刘立伟院长在养老服务这条道路上走的更远、更高。

服务内容
收费项目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纳有关费用者,在床位准许的条件下,可申请入住。

入住沈河区博爱老年休养院必须有监护人(单位委托方),在登记入住时要有入住养员近期区以上医院心、肝、肺等检查健康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住,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本院。

(1)凡是与“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隐瞒病史的;

(3)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有偷盗、赌博行为的;

(5)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6)无视休养院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易在本院休养的。

机构相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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