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夕阳红老人公寓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老年公寓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双亭村
网址:--
电话:0594-3555333
床位:500张
收费:1950元/月起
莆田市夕阳红老人公寓是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共同实施的“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是莆田市政府2006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者本着“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保持老人晚年尊严”的养老理念,来回馈社会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该项目经市民政局[2006]232号文批准,2006年10月投资建设,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是福建省规模最大民办养老机构,也是目前莆田市最高档的老人公寓。
公寓地处北纬25°31′21″,东经119°4′13″,年平均气温在16℃至21℃之间,冬天最低气温平均10度,夏天最气温30度。
公寓位于素称涵江后花园的萩芦镇双亭村,距涵江城区9公里,距莆田市区15公里,交通方便。公寓依山而建,青山环抱,景色秀美,空气清新,既避开闹市的喧哗,又不远离城市。是老年人选择养老、度假的好地方。
总用地100多亩,总投资1.8亿元,总建筑面积63000m2,已具备500个床位的接养能力。
集颐养、医疗、康复、学习、娱乐为一体,体现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全新养老理念。
同时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三甲)、涵江区医院(二甲)共建绿色通道急救系统。
夕阳红老人公寓体现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全新养老理念。集颐养、医疗、水疗、康复、娱乐、休闲、学习为一体,身体保健与心理养护兼备,满足老年人日常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调适、康复护理、紧急救助等方面的服务诉求。
公寓以亲情为核心,强调员工对老人“奉若父母、情同亲人”。以“五心”为宗旨,即员工对老人要有爱心,要让入住老人舒心、开心、安心,让家属放心,充分体现家的亲情和社会的温暖。
公寓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要求,分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别护理。
从营养配餐、精心养护、方便医疗、保健养生、理疗康复等各方面,保证老人的身体健康。
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参访、旅游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消除他们的失落、孤独,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老人安享晚年。
公寓采取多元化经营模式,方便和满足不同阶层人士多方面的需求,来去自由。主要面向老年人长住养老,也欢迎短期体验性居住,以及各年龄段、各地区人士,候鸟式的避暑、趋暖等休闲、疗养和度假。
本公寓已配备一支专业、敬业的医疗、康复、护理及文体、娱乐辅导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方面的服务。
日托、周托娱乐模式,即在早晨将老人接送至老人公寓,享受老人公寓的老人生活和配套服务、娱乐等活动,傍晚的时候再将老人接送回家,或是周末回家与子孙共享天伦之乐。最大化给老人及家属便利。我们采用先免费体验日托模式,再优惠办月卡、季卡、半年卡等方式。
体验型试住模式,就是有意愿入住的老人,可以在老人公寓免费体验3—5天,感受老人公寓的配套服务、娱乐等活动。如果是7天以上,我们只适当的收取伙食费。假如是试住15天—30天的,我们优惠收取费用。
度假、康复疗养模式,即为老人提供康复理疗,避暑、过冬、旅游、度假等需求。公寓建有康复疗养中心提供中老年人的自然全息疗法、中医理疗、机体自然疗法、中医推拿按摩、温泉水疗等服务。配有专业的技师,保健师,营养师。是全市唯一一家具有保健疗养的高档尊贵会所。同时还根据丧失自理能力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分等级护理和康复训练。
接养入住老人对象:生活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全护理老人,临终关怀。
1.床位费:双人标房900元、双人套间1800元
2.伙食费:450元
3.护理费:自理600元、半护理1500元、全护理2100元
【住养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宜住养的疾病。
2.身身体状况、生活习性、性格情趣、精神状态适合过集体生活。
【提供资料】
1.住养人或家属(法定监护人)填好的“入住申请书”;
2.住养人及担保人(亲属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住养人原始病历书;
4.住养人一寸近照3张;
5.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住养须知】
1.按要求带齐所需资料,如实告诉病情病史;
2.住养前体检项目:X光胸透,心电图,肝功能检查(生化全套),血常规、血脂、血糖、肾功能。在二级以上或公寓指定的医院进行,入住时须提交体检报告单;
3.公寓对申请住养的人员实行“试住制度”,为期15天。
4.住养人员需自带日常换替衣服及日常生活小用品,公寓代办部分床上用品和日用品,试住人员试住期间不须购买床上用品,由公寓代办。
5.公寓对试住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均按照正式入住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办理住养手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办理程序】
1.住养人员及担保人办理住养手续前可通过电话或直接来公寓咨询参观等方式,了解熟悉公寓情况;
2.住养人员及担保人通过填写“入住申请书”向公寓正式提出住养申请;
提交住养所需资料,商定办理试住手续后试住15天;
3.经试住鉴定为适宜住养的人员,签订正式入住合同,不适宜住养的人员,按规定结清试住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后及时搬离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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