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竹园颐老养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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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老年公寓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原竹园度假村)
网址:--
电话:023-48678886
床位:100张
收费:1000元/月起
綦江区拉拉桥竹园颐老养生村(原竹园四星级度假村)坐落于风景宜人、绿意成荫、空气清新、好山好水的新盛镇拉拉桥畔,环境位置优越,距离渝黔高速綦江收费站七公里,总占地面积2万余平方米,世纪花城105公交车拉拉桥站下,交通便利,出行便利。养老院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菜品独特。
公寓占地33亩,建筑面积4188平方公尺,建筑为2-3层结构。公寓内配套设施完善,备有餐厅,阅览室,学习教室、棋牌室、保健室、健身厅及上亩的锻炼场地;另外百分之七十绿化设施,有花园鱼塘,亭台水榭,幽径小溪,鸟语花香,最适合老年人退休养老养生的地方;一百套四星级宾馆式房间,可满足200位老人入住,房间内配有彩电冷暖空调,电热水器,坐式马桶,家具及床头紧急呼叫系统等设施;使入住老人感觉有家里的舒适,医院般照顾的安全。
度假养生:提供老年团体聚会,短期度假避暑避寒养生场地。
老人普通护理:为有生活行为能力的老人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清理房间,洗衣服,洗被单,护理人员巡视,护工咨询和健康指数日常检查。
老人借助护理:为有生活行为能力或部分生活行为能力缺失的老人提供个性化护理(普通护理+单项服务):包括送饭、洗衣、洗脸脚、洗头洗澡、洗臀部,胃药、更衣、清理个人物品,帮助大小便,清理便盆,清理大小便衣物,翻身等。
以下为具体分类及服务:
一、半自理(老人可独立行走)
(一)基础服务
1.每日清理房间卫生及整理床单位,每周一次房间大扫除;
2.每半个月定期换洗床单、被罩、枕巾等;
3.房间设施、设备、水电等定期检查及维修。
(二)生活服务
1.协助晨晚间洗漱、剃须及梳理头发;
2.协助就餐:根据老人喜好协助老人前往餐厅就餐或端饭至餐桌,清洗餐具,倒开水;
3.协助每日清洗假牙;
4.协助如厕;
5.衣物随脏随洗(无带有大小便排泄物);
6.协助洗澡:夏季每周两次,冬季每周一次;
7.定期修剪指(趾)甲、理发;
8.代打电话;
9.代购生活用品。
(三)医疗护理服务:
1.每日护工巡房,分药及提醒服药;
2.房间测血压;
3.紧急情况呼叫器随叫随到;
(四)娱乐服务:自愿参加院内象棋组、麻将组、书法组、舞蹈组等;
二、一般不自理(搀扶行走或协助上下轮椅)在享受半自理服务之上增加以下服务:
(一)生活护理服务
1.帮助洗漱;
2.穿脱衣服;
3.每日搀扶或推至餐厅用餐;
4.倾倒及协助排便;
5.衣物随脏随洗(带有排泄物);
6.每日户外活动不低于两个小时;
(二)医疗护理服务
1. 辅助吃药;
2.血压监测及其他身体变化监测;
3.协助并指导老人康复练习;
4.呼叫器随叫随到。
(三)娱乐服务:每日组织并协助老人锻炼及参加活动,开关电视,为老人读报,读书。
三、完全不自理,在享受一般不自理服务之上增加以下服务:
(一)生活护理服务
1. 定时定量喂水;
2. 喂饭;
3. 面部清洁护理;
4. 失禁护理;
5.每周床上洗发至少一次;
6.每日床上擦浴早晚各一次,视老人情况每周浴室洗澡一次;
7.处理大小便,必要时人工协助排便;
8.每两小时翻身一次;
床位费:900元
伙食费:600元
护理费:视情况而定
一、入院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有医院证明),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监护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入住准备
1、老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被子、枕头;
3、老人近期必需药品及有关病例证明;
4、入住相关费用;
三、入院收费
1、入院时一次性缴清当月费用,每月月底前缴清下月费用;
2、每月每人缴纳10元洗洁费;
3、每人每月缴纳100元空调费(根据情况临时收取);
4、押金2000-3000元;
5、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6、老人在院期间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
四、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本院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本院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
3、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
4、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服务。
五、协议解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
六、竹园颐老养生入住管理制度
居住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本院制订的下列规章制度:
1、在本院内应相互关心、爱护,不得发生争吵、酗酒、及聚赌等一切不良行为。
2、公共区域及居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
3、应妥善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4、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和使用非本院配备的各种电器,如各类按摩器、洗衣机等。如确因实际需要而超范围使用家电,需经本院许可后方可使用。
5、为防止意外发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利器入住。如特殊需要,可向本院申领,用完及时归还。
6、应根据本人的身体状况选择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7、应与其他居住者和睦相处,不妨碍他人的正常休息,在居住期间如有不便或与他人发生不愉快事情,可向本院反映,由本院妥善解决。
8、爱护公共设施及维护卫生环境,不随意丢弃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钉,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9、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本院。
10、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色情、淫秽书刊进入本院,严禁在本院内观看反动、色情、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11、违纪活动。严禁在本院内非指定地点张贴标语、广告;严禁搞封建、迷信等违法乱纪活动。
12、入住人员的住宿由本院安排,可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住宿人员对床位及配套设备进行正确使用,不得私自调换、转让、租赁或作其他用途,宿舍内公共资源应遵循“平均分配、合理使用”的原则。
13、为保证本院安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或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网络线;严禁使用蜡烛、明火和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爱护院内的消防器材,严禁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水电设施、设备等发生故障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修。
14、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不允许向楼道、楼梯、窗外随意泼水、乱丢果皮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
15、院内水电气、通讯、闭路电视的线路、管网、开关、灯管、水龙头、热水器等,使用人员不得随意损坏、拆卸或改动,入住人员有自觉爱护的责任。节约使用水电。
16、不得在居室内储存变质的食品及存放、使用有异味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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