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北京市怀柔区联建老年公寓

北京市怀柔区联建老年公寓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老年公寓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火车站一区27号

网址:--

电话:--

床位:166张

收费:2300元/月起

待认领
机构简介

北京怀柔联建老年公寓,位于北京市怀柔区著名风景区雁栖湖东岸500米、京通线怀柔北火车站前200米处,它近邻中科院研究生院和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临雁栖湖高尔夫俱乐部,西临千年古刹红螺寺和雄伟的慕田峪长城,北临北京怀北国际滑雪场、青龙峡旅游度假区,百泉山、幽谷深潭、云梦仙境等自然风景区,周边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这里常年气候凉爽宜人,是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风景秀丽,空气清新被誉为是"首都的后花园"、典型的"天然氧吧",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不可多得的休闲养生条件,是老人休养,安度晚年的绝佳境地。

北京怀柔联建老年公寓,一期建筑面积达9000余平方米。建有平房和楼房,分别设带有阳台的单人套间、双人标间的房间,拥有166张床位,环境幽静雅致、设施齐全,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便利的交通、就医条件,是一处集老年人生活居住、疗养娱乐、休闲养生为一体的综合性老年养老服务机构。

每套房间配有空调、彩色液晶电视及衣柜、书架等家具,安装有紧急呼叫系统及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卫生洗浴设施,24小时提供热水。中心内设有咨询接待室、餐厅、洗衣房、小卖部等生活服务设施,室内活动区为老人设置了颐情养性、陶冶情操的棋牌室,强身健体的健身房、桌球室;学习知识、了解信息的阅览室;举办讲座、放映电影的多功能厅;展示长者才华、显示"夕阳"风采的书法绘画展览室及室外动场等

北京怀柔联建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接受各界老人入住。

服务内容
收费项目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入住流程

咨询参观

了解入住合同内容

老人近期体检报告

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合同,缴纳费用。)

享受养老服务中心服务

办理入住请携带:

1、老人近期体检报告(二级以上医院),出院者需携带出院证明。

2、老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张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张。

3、老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具、换洗衣物等。

5、轮椅、助行器等康复器具自备。

体检项目:

1、物理检查:血压、主要脏器的物理检查。

2、抽血化验:肝功、奥抗,血糖及肾功。

3、胸透或胸片。

4、心电图。

5、腹部B超(肝、胆、脾、双肾)。

6、精神疾病。

入住老人须到医院体检后,持体检证明办理入住手续。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监护人有责任如实介绍老人情况,如有隐瞒,入院后如果发现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应劝其退院;如所发生一切后果或损失,由监护人(或单位)负责。

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宠物和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老人入住公寓时,须确定委托人(亲属或单位),委托人负责老人入园休养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入住须知:

一、外出:

入住老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需请假经联建老年公寓批准同意后,必须有人随行,方可外出,外出必须按时返回。老人想回家探访需要留宿家中的,须申请请假,经联建老年公寓与委托人联系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会客:

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9:00点至20:00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财物保管:

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不予负责。

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就医:

老人在联建老年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随时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医疗保险须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医保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老人患病,需要住医院治疗的,联建老年公寓及时通知委托人,重危老人,老年公寓及时送医院就诊。老人、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并陪护。

五、安全防护:

各室内有应急求助系统,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均可在居室按铃求助。

楼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老人不得在室内卧床吸烟、玩火,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到垃圾;不准饮酒过度、打骂他人和工作人员;不准将电磁炉、灶具带入养老服务中心。

六、老年公寓就餐

1、根据不同季节为老人每周制定食谱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2、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的,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3、联建老年公寓内老人统一到餐厅就餐。外来人员不允许在老人房间就餐。对生病老人可送餐入室。

七、退出老年公寓

1、合同到期或应其他原因老人需要退出老年公寓,委托人应向老年公寓提前1个月通知。

2、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

八、老人故世善后事宜的有关规定

1、老人在联建老年公寓去世后,立即通知老人委托方、家属及单位料理后事。

2、协助老人的家属(委托方)对老人遗物的清理,及帐务清算。

机构相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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