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康助护养院

北京市丰台区康助护养院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类型:养老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光明里74号

网址:--

电话:--

床位:100张

收费:5000元/月起

待认领
机构简介

北京市丰台区康助护养院是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是北京市2014年全市新建80家养老机构之一。具有养老、康复、护理、心理慰籍为一体的现代化老人健康乐园。同时还设有老年娱乐活动中心、家庭关爱中心。

护养院占地面10000余平米,紧邻风景秀丽的卢沟桥河畔及园博园公园,按照中国园林设计理念修建,院内绿树成荫,假山、奇石、花圃等环境优美如公园。毗邻地铁站园博园站及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利。本院服务对象以北京为中心,面向全社会。主要以老年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及后遗症、老年骨关节病等)、术后训练、功能恢复、半自理、长期卧床不能完全自理或失智、临终关怀的失能、高龄独居的老人,需要健康保健需求的养老、托老的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不仅涵盖了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术后护理、健康管理、药品管理、家政服务、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特色服务的养老照料中心。共设200张床位,每周制定营养配餐,24小时热水供应,全天无线wifi覆盖。

我院借鉴国外护理机构特点,结合我国实际护理需求,配备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专业护理员每天24小时为入院老人提供生活护理,执业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查房,确保老人遇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理。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康复服务、居家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膳食服务、送餐服务、安宁服务、交通服务、购物服务、洗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通信服务、维修服务等20项服务。老人苦闷烦燥想家时,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像哄孩子一样的开导,关爱他们,让每位老人愉快、有尊严的享受夕阳之乐。我院定期组织邀请各界名流专家进行老年病专家讲座、书法大师讲座、戏曲大师培训等活动。

北京市丰台区康助护养院2015年被评为二星级养老机构,2016年被评为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暖心工程优秀单位,2017年被北京市丰台区评为AAAAA级社会组织,2018年设立为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营养食品分会医学营养优秀养老示范基地,同年通过质量体系ISO9000认证和标准体系认证。

护养院始终以“不忘初心、不失来路、矢志不渝、感恩前行。用爱心、耐心、责任心、事业心替天下儿女尽孝,为世间家庭分忧”的总体方针为老年人和家属服务。

服务内容

优雅宜居的养老环境

庭院宽敞,环境优雅,房间宽敞明亮,采光充足,房间内全部设有卫生间,呼叫装置,24小时热水洗澡间,并设有自动平卧洗澡车,房间备有环保木制衣柜、床头柜、电视、无线Wifi等配套设施。

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每天两次康乐、社团活动丰富了老人的生活,同时依托老年协会组建了民乐队、书法分会、京剧分会、戏剧社团、烘焙社团等鼓励每一位老人积极参与联欢会、集体活动、户外康乐活动、痴呆智力操等,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科学营养的养生膳食

北京市丰台区康助护养院聘请专业营养师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及膳食结构,提供科学、营养的“一日三正餐、一加餐”,为生命晚期或吞咽出现困难的老年人专门研制的匀浆膳、符合营养膳食标准的特殊饮食,糖尿病餐,低脂餐等,卫生、可口、种类丰富,同时还提供各类的茶点和节日家庭聚会用餐等。

本中心管理团队99%位80后青年,每日带领在院老人聊天谈心、康复活动、益智游戏。用他们的热情,感染者在院老人。他们的责任心关怀和照顾着每位老人。让老人感受到青春的气息,真正感受到“人虽耄耋,心如弱冠”的精神,使夕阳之花绚烂绽放。他们还为在院老人建立家人微信群,可以让老人家属看到每日老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每个房间也可以连接视频,时时与老人在线聊天。

收费项目

价格:¥5000.00~10000.00元/月起(价格仅供参考,以实际咨询为准!)

配套设施
入住须知

一、入住条件 :以自愿为原则,入住、离院自由,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癫痫病及暴力倾向者。

二、入住所需证明

1. 老人1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入住老人提交区级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体检报告,检查项目:肝功、乙肝五项、胸透(或

CT)、心电图及空腹血糖。如无体检报告,入院一周内,接受我院体检检查,体检费用自理; 此

后每半年院内安排体检一次,费用由老人自行承担。

三、护理级别:一级护理 、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基础护理。

四、入住缴费

1. 暂定房型: ;暂定护理级别: 护理;暂定养老服务费;元/月/人。

2. 一次性安置费: --元 (含房间基础设施使用及床上用品一套)入住时间不论长短,

此费用均不退。

3. 入住押金: --元 (老人为本市户口),退住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4. 自带家电须经院方同意,收取电费50元/件/月,自带气垫床电费20元/件/月。

5. 夏季自6月1日至8月31日收取3个月空调费,120元/人/月,随6月份费用一次性缴纳;

冬季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收取4个月供暖费,150元/人/月,随11月份费用一次性

缴纳。空调费与供暖费,请假或退住,均不退费。

6. 每月25日至30日续交次月费用 。

7.入住次月后退住,当月入住不满15天按15天计算费用,满15天按照全月计算费用。

五、入住需自带物品

1. 两套以上换洗内、外衣物,换洗床品一套、常用的枕头等;

2. 洗漱用具、毛巾、脸/脚盆、香皂、洗发水、剃须刀、水杯、饭勺、卫生纸品等;

3. 钟表、台灯、日历等常用物品,夏季携带凉席、薄被、驱蚊器或花露水等;

4. 老人所服用的常用药品及医保卡,根据身体状况携带大小便器、轮椅等;

5. 身体状况较差或一级护理的老人请家属携带一次性尿垫、尿袋等。

六、注意事项

1. 老人确定入住,家属需提前 三天 通知办公室人员。

2. 老人入住一周内,院方有权根据老人的实际状况调整入住房间、房型及区域,家属必须配

合院方调整,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房间差价费用。

3. 老人入住期间,医保卡必须放在院内,否则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老人和家属自费承担。

4. 老人所有衣物、被褥等必须有统一的专属标识(绣上的老人姓名或特殊符号)。

5. 因提供虚假证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老人和监护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6. 禁止携带剪刀、水果刀等利器;不可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 在指定区域吸烟,夜间禁止吸烟,每晚九点烟具上交集体保管。

8. 入住老人外出,需由监护人陪同到护士站书面请假登记。

9. 房间内公共设施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机构相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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